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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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为18象屿股份scp002。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实际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18年3月12日,兑付日为2018年12月7日,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5.28%。

本期债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2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曾与北八道物流合资设立了两个公司:象道物流和象屿同道,后续该两个合资公司经过股权转让后股权关系已发生变更,现在该两个子公司的合作股东已变更为五店港物流和榆林五店港;经核实,目前五店港物流和榆林五店港与北八道物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目前公司与北八道物流不存在任何业务合作关系。

3、监管机关对北八道物流的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

一、报道简述

近日有媒体发布报道文章《55亿!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次新股猎手”北八道是谁?》,提及公司与北八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物流”)设立合资公司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道物流”)的相关情况。

二、澄清声明

针对媒体报道,公司就与北八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本合作和业务合作相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一)象道物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1日发布《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北八道物流合资设立了象道物流,我公司持股比例为40%,北八道物流持股比例为60%。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披露了:2017年8月象道物流原股东北八道物流将其持有的6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店港物流“)。厦门五店港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发布《关于签署〈意向收购协议〉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五店港物流签署《关于收购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的意向性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五店港物流拥有的厦门象道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实现对象道物流的控股。并披露了象道物流2017年度的运营情况。目前,公司收购象道物流20%股权事项按照原计划推进中,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该股权收购工作:评估结果出具后将提交有权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将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对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等事宜作出具体安排;本次交易还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与北八道物流已无资本合作关系,也没有业务合作关系。

据公司向五店港物流了解核查,2017年8月五店港物流和北八道物流存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系因当时五店港物流与北八道物流实际控制人存在委托管理关系,但双方不存在股权出资及其他实际控制关系,据悉目前上述委托关系已解除,五店港物流与北八道物流已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象屿同道的情况

2016年9月,公司与北八道物流合资设立厦门象屿同道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同道“),注册资金2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物流”)持股75%,北八道物流持股25%。

2018年2月,北八道物流将持有的象屿同道25%股权转让给榆林五店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五店港“),象屿物流将其持有的象屿同道15%股权转让给榆林五店港,转让后,象屿物流持股60%、榆林五店港持股40%。

据公司向榆林五店港了解核查,榆林五店港系五店港物流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据悉榆林五店港与北八道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北八道被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五店港物流(含榆林五店港)与北八道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目前公司与北八道物流已无资本合作关系,也没有业务合作关系。监管部门对北八道物流进行处罚,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