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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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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支付了“16新城01”及“16新城02”自2016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的债券利息。公司作为江苏新城发行的 “13苏新城”的债券承继人,于2017年7月24日(债券付息日为每年的7月23日,因2017年7月23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16年7月24日付息,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行使了发行人赎回权,向投资人支付了全部20亿本金及自2016年7月23日至2017年7月22日期间对应的债券利息。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支付了“16新城03”自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4日期间的债券利息。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支付了“16新城04”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的债券利息。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支付了“16新城05”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的债券利息。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支付了“15新城01”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日期间的债券利息。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支付了“15新城02”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9日期间的债券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在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密切关注与公司以及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公司将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则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其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评据此于2017年3月30日出具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17号)、《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19号)、《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16号)、《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15号)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踪评级报告(2017)》(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18号)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认为:2016年,公司契合政策导向,调整销售力度和开发节奏,销售业绩大幅增长,行业排名处于领先地位,且待结算资源丰富,项目储备资源充裕,为其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管控能力,其偿债指标持续向好。故上调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15新城01”等公司发行在外的8只债券的信用级别至A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各地政府出台各类调控政策,公司迎难前进,通过不懈努力,业绩斐然。公司全年合同销售金额达1,264.72亿元,同比增长94.39%,销售面积达928.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44%。根据克而瑞信息集团(CRIC)统计,公司销售金额、销售面积分列行业第13位和第11位,销售目标完成率稳居行业第一。

全年公司共计新增土地储备共122幅,总建筑面积3,392.80万平方米,平均楼面地价为3,175元/平米。其中,住宅地产新增2,446.02万平方米,商业地产新增946.77万平方米。公司坚守“拥抱变化、主动调整”的策略,在招拍挂拿地的同时,大力拓展收并购及合作开发以获取更多优质项目,实现土地获取模式创新,发展更多优质合作伙伴,为后续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进一步完善“以上海为中枢,长三角为核心,并向珠三角、环渤海和中西部地区进行全国扩张”的“1+3”战略布局,在坚守以长三角为核心的基础上,把握城市深耕布局机会,战略性进驻成都、重庆、西安、郑州等核心城市,实现新城市公司裂变。

住宅地产方面,在“典雅”文化基础上,全面梳理产品标准化,有力支撑公司规模化发展,通过打造标杆样板展示区,为公司品牌区域推广做出贡献。浙江城市公司首次实现区域200亿销售;苏州、南京及苏南城市公司销售规模均突破100亿,斩获傲人业绩。在股权激励、“新城合伙人”跟投制度、“共创、共担、共享”和“竞创百亿”四大激励影响下,公司的利润水平、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商业地产方面,在“有情怀、不复制、具规模”的指引下,南京、成都、青岛、宁波、长春等12座吾悦广场实现精彩满铺开业,并推出结合当地文化元素的主题街区,例如长春吾悦广场结合当地一汽、长影文化元素,打造最大室内主题街区“时光引擎”,获得第十二届年度最佳商业空间金盘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开业23个吾悦广场,全年实现租金及管理费收入10.20亿元,平均出租率97.91%。2017年,全国有超过2亿人次光顾吾悦广场,单广场日均客流量可达4.32万人。同时,新城2017商业年会取得圆满成功,创公司成立以来的规模之最、参与度广泛之最,“新城吾悦广场”商业品牌的知名度大幅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三期中期票据发行,合计募集资金45亿元,综合票面利率5.55%;完成一期PPN发行,募集资金20亿元,票面利率6.3%;完成一期5年期高级美元债券发行,募集资金2亿美元,票面利率5%;完成一期ABN发行,发行金额21亿元,优先A票面利率5.38%,优先B票面利率6.2%。报告期末,公司整体平均融资成本为5.32%。

公司股票为MSCI明晟中国指数成分股、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及沪股通标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竣工面积725.13万平方米(含合营项目),其中39个子项目或分期实现竣工;实现营业收入405.2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29亿元,分别比2016年增长44.89%和99.68%。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35.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6.2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7.89%和38.84%。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27个子项目在建,在建面积为2,665.62万平方米(含合营项目)。

2017年项目销售和结算情况

■■

2017年新增土地储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