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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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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公司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持同意态度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共同投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规模发展。项目将由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及关联方以现金方式实缴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其中关联方持股比例低于20%(不含20%),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17年3月17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新城发展全资子公司香港宏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宏盛”)签署借款协议,约定香港宏盛在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50亿元的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香港宏盛对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1.95亿元;2017年度,公司支付香港宏盛利息费用共计1.51亿元。

2017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香港吾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吾悦”)与新城发展签订《股份买卖协议》,约定香港吾悦以1美元受让新城发展持有的龙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旺发展”)100%股权,同时新城发展向香港吾悦支付2,745.56万元以补足龙旺发展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该交易已于2017年4月10日成股权变更手续。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8-02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助力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除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外,公司还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设置,进一步优化管控体系。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可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在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向总裁负责。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请并确认的,对公司经营及投资有重大影响的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可设联席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联席总裁在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向总裁负责。公司总裁、联席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聘请并确认的,对公司经营及投资有重大影响的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中其他各处涉及“副总裁”的均改为“联席总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8-02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3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振华先生、吕小平先生、王晓松先生、梁志诚先生、陈德力先生、袁伯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建新先生、Aimin Yan先生、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因工作原因,章晟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章晟曼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监事会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3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将于后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因工作原因,陈伟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陈伟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上述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振华,男,1962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长江商学院EMBA。1993年创办武进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公司前身),1996年起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裁。2012年11月至今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吕小平,男,1961年7月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上海海军37621部队副机电长,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3、王晓松,男,1987年12月生,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经理、总裁助理、董事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4、梁志诚,男,1969年2月生,高级经济师,天津财经大学EMBA。曾任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副科长、副主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主管、副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5、陈德力,男,1974年8月生,西南财经大学EMBA。曾任新加坡谊来集团武汉公司总经理,四川华立集团舜苑商业地产公司总经理,新加坡嘉德置地凯德商用中国区域总经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管理营运中心常务副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副总裁兼招商中心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常务副总裁兼营运中心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副总裁兼商管公司常务副总裁、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6、袁伯银,男,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88年参加工作,曾担任华润超级市场(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百安居中国总部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总裁,万科集团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13年自创企业,从事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并购服务等业务,并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以及企业管理顾问服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7、曹建新,男,1953年3月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高级工程师。曾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常州纺织工业局副局长,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副书记,常州出口加工管委会副主任,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常州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长,常州光阳机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Aimin Yan(曾用名:阎爱民),男,1956年9月生,美国国籍,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上海机械学院系统工程学院讲师、院长助理,美国宾西法尼亚州州立大学商学院讲师、谈判与冲突研究所研究员,美国波士顿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终身职)、国际MBA学术主任、组织行为学博士项目主任、人力资源政策研究所研究所长,长江商学院管理学客座教授、管理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长江商学院副院长、管理学教授,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陈文化,男,1966年3月生,安徽财经大学工业财会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常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财务副科长,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常州分所)审计员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员,江苏理工学院兼职教授,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95)独立董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3819)独立董事,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37)独立董事,蓝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忠明,男,1972年3月生,会计师。1997年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审计部副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兼助理总裁,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汤国荣,男,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厂工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组织科副科长、劳动人事部部长,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行政人力中心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公司副总经理、文旅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公告编号:2018-02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4日

至2018年4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将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2、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6、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梁志诚、严政、郭楠楠、周科杰、唐云龙、欧阳捷、管有冬、陈鹏;议案12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梁志诚、陈德力、唐云龙;议案13、议案14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登记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还需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17楼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32522907

传真:021-32522909

(二)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