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编号:2018-01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1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向银行授信融资新增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行”,债权人)授信融资事项,与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债务人与债权人所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及其他授信等业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5、保证期间:被担保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新增担保后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8,97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18%,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