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9证券简称:江苏银行公告编号:2018-008
优先股代码:360026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在南京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确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注册资本7,162,768,800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易,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等,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业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双方的纵深服务能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双方同意在银证基础业务、权益类投资及研究业务、固定收益业务、投行业务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协议为双方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就共同确定的具体项目、具体工作,由双方或双方与对方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各方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专项协议,对具体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双方同意建立有效的沟通与落实机制,及时交流业务信息及合作情况。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五年。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协议作为战略框架协议,实施进度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