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8-009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公司八名董事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超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选任高超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高超,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会计和银行金融双学士,哈佛肯尼迪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高超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增设执行委员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各项决议的落实执行,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实施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人员设置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由执行董事高超担任执行委员会主任,设委员若干名。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百零五条
原:“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8-010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增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第一百零五条
原:“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调整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