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对本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对本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与催收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2017年12月2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其依法享有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和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公司及担保人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履行主债权、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责任。
上述债权金额为5笔借款合同,截止到2017年6月21日,未偿还本金余额人民币1,020,923,599.41元、利息余额人民币84,825,055.37元,共计人民币1,105,748,654.78元。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