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湘潭经开区管委会致函询问
控股子公司被临时接管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8-02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湘潭经开区管委会致函询问
控股子公司被临时接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近日从公开市场了解到,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证券代码:002125)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2018-012号公告。该份公告披露如下内容:湘潭电化的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西污水”)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潭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九华污水处理厂临时接管委托运营协议》(以下简称“《委托运营协议》”)。因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已临时接管由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九华污水处理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决定在临时接管期间,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将九华污水处理厂委托河西污水运营管理。目前河西污水已收到湘潭经开区管委会预付的运营费300万元。根据上述公告披露的《委托运营协议》主要内容,委托运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河西污水在临时接管期间运营管理九华污水处理厂,包括但不限于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对污水处理效果进行检验等。
而国中水务作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国中污水”)的控股股东,尚未全面获悉与上述湘潭电化公告事宜相关的信息,为保证与控股子公司及其建设运营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亦为核实湘潭电化上述公告内容,国中水务特委托通力律师事务所向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发出《关于:九华污水处理厂运营相关事项的函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与国中水务控股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签订《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湘潭经开区管委会授予湘潭国中污水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即九华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特许期为建设期加28年运营期,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上述《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双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九华污水处理厂应由湘潭国中污水依特许经营权进行建设及运营管理。国中水务特委托通力律师事务所向湘潭经开区管委会致函询问如下:
1. 恳请湘潭经开区管委会自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湘潭电化公告内容是否属实,并烦请将核实结果向国中水务书面告知。
2. 如上述湘潭电化公告内容属实,请湘潭经开区管委会自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与河西污水的《委托运营协议》,以保证湘潭国中污水的特许经营权不受损害。
除此以外,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存在违反《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行为,国中水务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湘潭经开区管委会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将根据湘潭经开区管委会的回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8-02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彦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彦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自本次公告之日起生效。王彦国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彦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王彦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