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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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8-00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锦尊路 399 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王大雄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人;

董事长孙月英女士、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陈冬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蔡洪平先生、Graeme Jack先生、奚治月女士、陆建忠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公司监事叶红军先生、郝文义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俞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梁岩峰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耿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8-01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收到外部监事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职工监事傅议先生的书面辞呈。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因自本公告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申请辞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傅议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上述三位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傅议先生的辞职自2018年3月15日起生效。

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傅议先生确认与公司和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同时也没有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事项。上述三位监事的辞任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监事会的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傅议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