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6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孙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刘新军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负责财务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孙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丽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张丽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丽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及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对张丽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3月15日,风神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下称“橡胶公司”)签署了关于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下称“桂林倍利”)的《股权托管协议》,同意将橡胶公司直接持有桂林倍利的100%股权委托给风神股份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白忻平先生、焦崇高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前述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总经理乔博(Giovanni Giuseppe Maria Pomati)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乔博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和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王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项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3月15日,风神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下称“橡胶公司”)签署了关于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下称“桂林倍利”)的《股权托管协议》,同意将橡胶公司直接持有桂林倍利的100%股权委托给风神股份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监事齐春雨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前述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5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委托管理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公司”)旗下其他工业胎资产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倍利”)的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橡胶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公司将受托管理桂林倍利100%股权。公司与桂林倍利的控股股东均为橡胶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前述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橡胶公司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桂林倍利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17年9月30日,桂林倍利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8,747.90万元,净资产64,763.54万元,净利润-1,484.67万元。
四、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受托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三)委托事项
1、委托方同意将其所持标的股权委托受托方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托管。
2、在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受托方有权就标的股权行使委托方所享有的除处分权、收益权以外的一切合法权利、权力及权益。
3、在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涉及股东行使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均由受托方行使;涉及董事行使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在受托方不更换委托方委派的现有董事的情况下,委托方委派的现有董事应事先书面通知受托方,并经该受托方书面通知后,按受托方意愿行使相应的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4、在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受托方在决策标的公司的如下事项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方,并经该委托方书面授权后,按委托方意愿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1)合并、分立、改制、申请破产、解散和清算;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修改公司章程;
(4)任何类型的利润分配;
(5)出售、置换、抵押、质押等形式处置标的股权;
(6)债务承担,为现有贷款协议提供的授信进行再融资所需的除外。
(四)托管期限
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限为自各方签署《托管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下称“托管期限”)。
(五)托管费用
在协议托管期限内,标的股权的损益仍由委托方承担或享有。
在协议托管期限内,每6个月向受托方支付托管费伍拾万元人民币(人民币500,000.00元)。如果不足6个月,当期托管费用按实际托管天数予以折算。
委托方因委托管理之需要,向标的公司委派常驻人员的,该等人员产生的全部实际人工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办公、差旅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托管措施,系控股股东完成履行承诺事项的有效措施,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发挥业务协同效应,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股权托管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乔博(Giovanni Giuseppe Maria Pomati)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乔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乔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乔博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乔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乔博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公司董事会对乔博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审核,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
2、本次聘任人员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王锋先生简历
王锋先生,53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中共焦作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焦作市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曾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倍耐力轮胎公司高级战略顾问,倍耐力工业胎公司首席整合管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