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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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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公告编号:20181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兴通讯网站(www.zt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二〇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副董事长张建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栾聚宝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王亚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田东方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曦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吕红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少华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朱武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少华先生行使表决权。

1.4 中兴通讯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6 本公司董事长殷一民先生、财务总监邵威琳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建锐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7 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H股股东)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公司业务概要

3.1 主要业务

本集团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满意的ICT产品及解决方案,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体,聚焦于“运营商网络、政企业务、消费者业务”,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运营商网络:聚焦运营商网络演进需求,提供无线接入、有线接入、承载网络、核心网、电信软件系统与服务等创新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

政企业务:聚焦政企客户需求,基于“通讯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产品,为政府以及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化解决方案。

消费者业务:聚焦消费者的智能体验,兼顾行业需求,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手机、移动数据终端、家庭信息终端、融合创新终端等产品,以及相关的软件应用与增值服务。

3.2 所属行业

本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信息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创新的技术与产品解决方案。

本集团拥有通信行业完整的、端到端的产品和融合解决方案,通过全系列的“无线、有线、云计算、终端”等产品,灵活满足全球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以及快速创新的追求。

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聚焦主流市场和主流产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以更开放的态度与合作伙伴展开密切合作,构建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链,共同拥抱最好的“万物移动智能互联”的美好新时代。

4、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说明

(1)政府补助

2017年5月10日,中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新准则,且为了提供更加相关可靠的财务信息,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本公司修改了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并能够明确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其它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含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根据新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

(2)资产处置损益

2017年12月25日,中国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上述通知,变更了相应会计政策,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损益”中列报,本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损益没有影响。

4.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下述为本年度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上述会计数据及其加总数与本集团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会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 本年度本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行使8,043,671份A股股票期权,本公司的总股本由4,184,628,172股增加至4,192,671,843股。

4.2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 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各期末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注2: 由于本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别在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形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30,243,000股、0股和52,784,000股,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

注3: 2017年、2016年和2015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末、2016年末和201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各期末总股本数计算。

4.3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近三年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4.4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2017年净利润及于2017年末净资产数据完全一致。

5、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5.1本公司股东总数及本年度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注2:本年度内,本公司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事项。

注3: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兴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年度内通过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购入本公司H股2,038,000股。截至本年度末,中兴新合计持有本公司1,271,868,33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4%。中兴新本年度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否

本公司无优先股

5.2 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名称:中兴新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4518G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柜机箱的设计和生产;机器视觉系统集成研发,机器人视觉系统集成研发,光学仪器、工业相机及器材、高端机械装备设计和生产,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视觉数据处理系统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进出口业务。

本年度内,中兴新并未有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3 截至本年度末,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是由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西安微电子”)、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航天广宇”)、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中兴维先通”)三方股东合资组建。2017年4月,航天广宇向珠海国兴睿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兴睿科”)公开转让持有的中兴新2.5%股权,股权交割完成后西安微电子、航天广宇、中兴维先通及国兴睿科分别持有中兴新34%、14.5%、49%和2.5%的股权。中兴新现有董事9名,其中西安微电子推荐3名,航天广宇推荐2名,中兴维先通推荐4名,分别占中兴新董事会的33.33%、22.22%及44.45%。因此,无论在股权比例上或是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中兴新的任何股东均无法控制本公司的财务及经营决策,故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本公司的情况。中兴新的四个股东情况如下:

西安微电子隶属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属于国有大型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1965年,法定代表人为田东方,开办资金19,853万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为H0420141-X。是国内唯一集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计算机研发生产于一体并相互配套的专业化研究所。

航天广宇隶属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89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崔玉平,注册资本1,79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75031U。经营范围为航天技术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化工制品、起重运输产品、五金家具、建筑材料、磁性材料、粉末冶金、纺织原料、化纤原料、服装、纺织品、汽车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自有房屋租赁;水产品批发;矿产品(由国家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木材的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农副产品批发;煤炭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中兴维先通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1992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侯为贵,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41498XF。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通讯传输、配套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兴睿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6年12月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国兴睿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4W1GHE5H。经营范围为资本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下图为如上单位与本公司之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产权关系图:

6、董事会报告

6.1 2017年业务回顾

(1)2017年国内电信行业概述

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数据,2017年,国内电信行业收入12,6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

无线领域,一方面持续进行4G网络深度覆盖,全国净增移动通信基站59.3万个,总数达619万个,网络品质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加快推进5G商用部署进程,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5G工作频段使用规划,国内运营商及设备商积极参与5G标准制定,共同加速5G技术、方案的大规模验证。同时,随着NB-IoT标准冻结,运营商将物联网作为未来新的发展领域,开始进行第一轮规模部署。

有线领域,宽带中国战略的加快实施带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光纤网络建设加速。2017年新建光缆705万公里,比上年增长23.2%,“光进铜退”趋势更加明显,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到7.79亿个,比上年增长9.3%。

电信业务领域,受益于网络接入速率的大幅提升,IPTV、家庭智能网关、视频通话等融合业务加快发展。国内电信行业全年IPTV业务收入12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32.1%。

(2)2017年全球电信行业概述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报告,2017年全球电信行业稳中有增,年收入1.59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

全球电信行业的投资重点仍然是4G网络、光传输和宽带接入网络等。4G网络进一步普及,成为当前移动宽带的主流网络,在发达国家已接近全覆盖。宽带战略成各国基本策略,千兆光网络已经成为标配,全球电信和有线运营商部署的千兆网络已经超过500张,其中85%以上都基于光纤连接。

全球各国在深耕4G网络建设的同时都快速推进5G技术。设备测试与实验网试点在北美、欧洲、日韩全面铺开,跨地区合作大规模展开,频谱规划实现突破性进展,欧盟公布了5G行动计划,美国宣布开放高频频段用于5G网络。除了5G,各国运营商还在移动视频、数字化转型、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积极探索和布局。

(3)2017年本集团经营业绩

2017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8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受益于全球运营商在电信网络的持续投入、本集团海外手机及政企市场的开拓,运营商网络、消费者业务和政企业务营业收入均同比增长。2017年,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8%;基本每股收益为1.09元人民币。2017年,本集团加强现金流及销售收款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A.按市场划分

国内市场方面

本年度内,本集团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619.6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整体营业收入的56.9%。运营商业务方面,本集团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的策略,在国内继续保持4G第一阵营的同时,积极布局5G,在国家5G二阶段测试中表现优异;有线领域也取得较好进展,OTN、核心路由器等核心产品在国内三大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得到了提升。政企业务方面,坚定整顿渠道市场并初见成效,经营转型逐步走上正轨,经营格局得到改善。消费者业务方面,关注经营本质,国内经营回归健康。

国际市场方面

本年度内,本集团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468.6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整体营业收入的43.1%。运营商业务方面,本集团聚焦国际主流运营商市场和价值客户,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并拓展新的成长空间,积极参与全球网络建设与技术演进,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及产品竞争力,抓住全球格局变化及技术变革的机遇,逐步提升全球市场地位。消费者业务方面,本集团致力于技术创新,凭借全球布局优势,加强与核心运营商合作,海外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B. 按业务划分

本年度内,本集团运营商网络实现营业收入637.8亿元人民币;政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8.3亿元人民币;消费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2.1亿元人民币。

运营商网络

无线领域,本集团坚持技术创新、产品竞争力提升、高效交付和深度合作的策略,有效助力本集团成为4G时代的领跑者,国内市场份额前二,海外市场格局持续优化。“5G先锋”形象进一步强化,在5G频谱技术、5G核心网技术、5G承载技术、5G高低配系列基站、5G芯片等领域持续创新和实践,技术验证和产品化开发保持全球领先,标准话语权提升,完成了国家5G二阶段测试和全球20多家主流运营商的测试,与全球主流运营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5G技术和市场应用。

有线领域,本集团继续保持技术及方案领先优势,抓住视频流量快速增长、5G业务快速发展、固网接入光纤化、SDN虚拟化等机会,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国内市场运营商集采项目成绩斐然,多个产品市场份额领先。在国际市场,在多家跨国运营商取得重要突破。在产品及方案创新方面,面向未来十年的光接入旗舰平台TITAN获亚洲电信年度创新大奖,Combo PON获Total Telecom创新奖,5G承载、网络虚拟化等产品竞争力迈入全球第一阵营。

电信业务领域,本集团抓住电信运营商的内容服务转型需求带来的大视频系统建设和升级机会,通过领先的大视频“4K+”端到端解决方案,IPTV的份额保持领先。

政企业务

本集团抓住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契机,围绕“网络通信产品、政企虚拟数据中心、分布式数据库、视频大数据分析”等打造产品核心能力,形成行业解决方案,联合合作伙伴,构建云网生态圈,在“政府、交通、能源、金融、企业、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稳步发展。

消费者业务

手机终端方面,北美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外部与合作伙伴关系良好。家庭信息终端方面,随着4K、HDR(高动态范围图像)等新技术的发展,本集团抓住家庭信息终端的升级和换代的机遇,实现了快速增长;固网宽带终端方面,本集团凭借丰富产品组合,灵活满足客户各项需求,固网宽带终端的收入持续增长。

6.2 按照行业、业务及地区划分的各项指标及与上年度对比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1)收入变动分析

本集团2017年营业收入为108,815.3百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7.49%。其中,国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958.6百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5.82%;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856.7百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9.78%。

从业务分部看,本集团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运营商网络、政企业务、消费者业务三大业务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本集团2017年运营商网络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32%,主要是由于国内外4G系统产品、国内外光接入产品以及国内光传输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本集团2017年政企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1%,主要是由于国内外政企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本集团2017年消费者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4%,主要是由于国际手机产品和国内家庭终端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因本公司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上年度同口径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数据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2016年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数据为剔除2017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后的数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网信”)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出售衡阳网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网信”)70%股权,自2017年3月31日起,衡阳网信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出售深圳市中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85%的股权,自2017年4月20日起,供应链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完成出售北京市中保网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网盾”)81%的股权,自2017年6月29日起,中保网盾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出售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努比亚”)10.1%的股权,自2017年8月17日起,努比亚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信”)于2017年11月13日完成出售黄冈教育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教育谷”)45%股权,自2017年11月13日起,黄冈教育谷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深圳网信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出售深圳市中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鹄实业”)100%股权,自2017年12月25日起,中鹄实业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剔除上述公司2016年相应期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后,本集团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5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0.5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62个百分点。

(3)本年度内,本公司未签订须以披露的重大合同,本年度之前签订的重大合同在本年度内的进展情况请见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之(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6.3 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利润构成、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本年度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年度内,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本集团营业利润6,752.9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40%,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及毛利增长、投资收益增加以及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导致政府补助列示科目发生改变所致;营业收入108,815.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9%,主要是由于运营商网络、政企业务、消费者业务三大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投资收益2,540.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87%,主要是由于本期处置努比亚部分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营业外收入159.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96.35%,主要是由于本期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导致政府补助列示科目发生改变所致;营业外支出193.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96.9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与相关美国政府部门于2017年3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支付约8.92亿美元罚款,本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将该罚款损失计入2016年度财务报表所致。

(3)本年度内,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本集团毛利率为31.07%,上年同期为30.75%。

6.42018年业务展望及面对的经营风险

6.4.1 2018年业务展望

展望2018年,随着网络流量的快速增长,本集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体现为:网络基础设施持续升级,5G商业进程加速;智能终端需求旺盛;新技术、新模式不断出现,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家庭等新增长点涌现。为此,本集团在2018年将采取如下经营策略:

运营商网络方面,对无线领域,本集团继续坚持创新导向,加快新品上市,通过新机型、新技术创造客户价值,进一步强化5G先锋形象,推动全球范围的5G商用进程。对有线领域,本集团将进一步发挥平台融合的优势,实现主力产品竞争力领先,通过“5G承载、IP+光、CO重构”等方案创新,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客户满意度为导向,领航极速网络时代。

政企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把握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催生的市场发展机会,聚焦重点行业,聚焦产品竞争力,联合合作伙伴,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行业创新方案,重点在“政府、公共安全、金融、能源、交通”等领域,助力用户数字化转型升级,同时加大产业联盟、开放实验室、开发平台等领域的投资建设,构建更加开放的云网生态圈。

消费者业务方面,本集团坚持“专注创新、聆听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策略,巩固“全球销售渠道、运营商伙伴、全球用户规模、技术重构力、设计创新力和全业务运营”六大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和竞争力,聚焦大国市场,加强与核心运营商的合作。在国内市场,本集团将大力加强在公开渠道市场的投入,做好顶层架构设计,重塑国内品牌,深耕原有优势的运营商市场,稳扎稳打,控制风险,提升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

2018年,本集团将围绕“2020战略”,进一步聚焦价值客户,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持续加大5G等核心产品研发投入,以强化产品竞争力;抓住全球电信市场技术和格局变化的机遇,坚定地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全球市场地位;聚集一流人才,加强合规和内控,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以实现本集团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6.4.2 面对的经营风险

(1)国别风险

国际经济及政治形势纷繁复杂,本集团业务及分支机构运营覆盖逾160多个国家,业务开展所在国的贸易保护、债务风险、政治风险甚至战争冲突、政府更替问题都将继续存在,可能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全球各国政府在进出口管制、税务合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方面也对本集团的经营和控制风险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本集团目前主要通过对各国政治经济形势、政策要求进行研究,定期评估、及时预警、积极应对来系统地管理国别风险,以及通过购买国别险来控制风险。

(2)知识产权风险

本集团一直着力于产品技术的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本集团在生产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上都有注册商标保护,并且这些产品及服务都具有相关专利权保护。然而,即使本集团已采取并实行了十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不能完全避免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专利许可公司以及与本集团存在合作关系运营商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本集团将继续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的方式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3)汇率风险

本集团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是人民币,本集团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以非人民币结算之销售、采购以及融资产生的外币敞口及其汇率波动,可能对本集团经营产生影响。本集团以稳健的敞口管理为导向,通过商务策略引导、内部结算管理、融资结构设计、内部结汇与外汇衍生品保值等手段压缩敞口,从源头降低汇率波动对本集团经营的影响;本集团亦积极加强流动性管理,尝试推进海外项目的人民币计价及结算,以期长远降低汇率风险。

(4)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于有息负债,本外币的利率波动将使本集团所承担的利息支出总额发生变动,进而影响本集团的盈利能力。本集团主要运用有息负债总量控制及结构化管理来降低利率风险:有息负债总量控制主要是通过提高本集团现金周转效率、增加本集团自由现金流量来实现;有息负债的结构化管理主要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趋势,不断拓展全球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渠道,通过境内外、本外币、长短期、固定或浮动利率的债务结构组合,辅之以利率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利率风险的综合控制。

(5)客户信用风险

本集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通信信息解决方案,由于本集团业务开展迅速,客户群体庞大,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本集团主要通过客户资信调查、客户资信评级与授信、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及风险总量控制、对付款记录不良客户实施信用管控等内部信用管理措施识别和管理信用风险,及通过购买信用保险、采用合适的融资工具转移信用风险,以减少上述影响。

7、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8、 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9、财务报告

9.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情况说明请见本年度报告摘要“4、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部分。

9.2 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于2017年度,新设立的一级子公司包括中兴克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西安中兴物联网终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中兴网鲲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武汉中兴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昆明)智慧城市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众创空间(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南京)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包括浙江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兴兴云产业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PT.NUBIA TECHNOLOGY INDONESIA、Nubia (Thailand) CO.,LTD、Nubia USA,Inc.、深圳中兴智坪科技有限公司、ZTE HK Telecommunication Jamaica Limited、深圳中兴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ZTE Communication LLC(阿曼)、深圳市中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兴智能(广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兴网信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宜宾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ZTE (Fiji) PTE Limited(斐济)、中兴智能(武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Zhongxing Trinidad and Tobago Limited(特多);新设立的三级子公司包括ZTE d.o.o.Beograd、ZTE NICARAGUA,S.A、重庆中万网盛科技有限公司、ZTESoft Luxembourg SARL、青岛中兴网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ZTE Luxembourg Sarl(卢森堡);新设立的四级子公司包括ZTE ITALIA SERVIZI S.R.L.、NAS Netcare Administration Services GmbH、NCS Netcare Consulting and Engineering Services GmbH;新收购的二级子公司有苏州洛合镭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收购的三级子公司有■、深圳市赛佳讯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网信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出售衡阳网信70%股权,自2017年3月31日起,衡阳网信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出售供应链85%的股权,自2017年4月20日起,供应链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完成出售中保网盾81%的股权,自2017年6月29日起,中保网盾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完成出售努比亚10.1%的股权,自2017年8月17日起,努比亚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网信于2017年11月13日完成出售黄冈教育谷45%股权,自2017年11月13日起,黄冈教育谷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深圳网信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出售中鹄实业100%股权,自2017年12月25日起,中鹄实业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9.4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