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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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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

2018-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2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络”)于2018年3月15日与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星合悦”)签订了《关于乾坤时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东方网络以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旭良辰”)22.2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旭良辰股权。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铭星合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迪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A座9层A1003-1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6AN62A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版权转让;版权代理;文化咨询;舞台美工;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铭星合悦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止2017年12月31日,铭星合悦总资产18,665.15万元,净资产10,079.48 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1,503.28 万元,净利润2,301.1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A座625号

设立时间:2010年10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刘叙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42.8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刘叙锋持有38.89%股权、公司持有22.22%股权、甘锋持有16.64%股权、北京同心同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1.12%股权、北京同德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1.12%股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影视制作技术培训、演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金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京信审(2018)JC1-108号,以及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C审字(2017)0313号,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6月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永旭良辰,获得本次交易拟出让的22.22%股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双方同意按此价格转让和受让。

2、价款支付

铭星合悦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东方网络支付转让价款合计6000万元整(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公司在收到铭星合悦转让价款后5日内,向铭星合悦出具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款凭证。

3、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3.1、东方网络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全部文件并取得企业变更通知书(变更事项为标的股权转让),铭星合悦提供协助。

3.2、待下列各项获履行后,本次股权转让方告完成:

3.2.1、本合同经双方合法签署;

3.2.2、铭星合悦取得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标的股权转让《企业变更通知书》;

3.2.3、铭星合悦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3.3、双方同意在其控制范围内,尽其最大可能和最大努力促使及确保前款规定获得履行,而任何一方须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协助。

4、标的资产的交割及过渡期等其他安排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声明、承诺、陈述和保证或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或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

4.2、若东方网络违反第六条的约定,铭星合悦有权将已经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按原价(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给东方网络,并终止本合同,同时东方网络应向铭星合悦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

4.3、若因东方网络原因导致不能按照第4.1条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事项为标的股权转让),东方网络应向铭星合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计算方法:转让价款×万分之三×延期天数。

4.4、若铭星合悦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第三条的约定按期支付转让价款的,铭星合悦应向东方网络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计算方法:当期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万分之三×延期天数。同时,东方网络有权要求铭星合悦继续履行合同。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为公司收回投资,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本次公司转让股权将实现 4,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审计报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公告编号:2018-2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0日以专人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祝丽玮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2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4月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日15:00-2018年4月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3月2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永旭良辰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提名陈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登记时间:2018 年3月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董秘办。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投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祝丽玮

联系电话:0773-5820465

联系传真:0773-5834866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回 执

截至 2018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4月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4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28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8名董事,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尚未满足《公司章程》所要求9名董事之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提名陈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彭朋先生提议将《关于提名陈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陈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陈建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大专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外联委委员、广东省外联委副主任,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瑞中世界丝路促进会理事。曾任青岛恒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起任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

陈建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建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