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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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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0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公司副董事长莫志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卫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董中浪先生、独立董事杨征宇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17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474,959,214.16元(母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74,359,815.75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49,319,029.9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495,921.42元、提取2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68,739,803.54 元,已派发2016年度现金红利76,993,038.13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实际分配的利润为2,756,090,266.8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2,199,801,0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61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公司2017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134,187,863.01元(含税),占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37,780,593.57元的10.03%,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说明如下:

作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根据现有仓库所在地区社会物流需求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城市规划,公司多个地区的仓库面临搬迁,重新选址建设物流基地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2018年,公司将按照战略发展规划,本着“做强做大主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则,致力于加快物流基地建设,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以下方面:

(一)偿还有息负债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5.68亿元,将于2018年底前归还。

2、公司2016年分两次发行的15亿元私募债券将分别于2019年1月和3月到期,2018年已支付利息合计0.635亿元。

3、公司2012年发行的16亿元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8月到期,2018年将支付利息0.848亿元。

(二)物流基地的建设

1、天津中储陆港现代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27698万元,占地面积为205亩,总建筑面积8.21万平方米 。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营业总收入为32301.70万元,年均营业总成本为29210.38万元,年均营业利润为3091.32万元,投资收益率为8.37%,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0.5年(含建设期1年)。

截至2017年底,该项目已累计投资24,526.41万元,尚需投入3171.59万元。

2、天津中储陆通期货交割分拣加工中心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38996.55万元,占地面积为366亩。该项目为公司收购的在建工程,并决定对其进行改扩建。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13559.63万元,年均总成本费用为8435.9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4310.08万元,总投资净收益率8.29%,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1.9年(含建设期2年)。

截至2017年底,该项目已累计投资27,947.43万元,尚需投入11049.12万元。

3、中储天津新港分公司港口仓储分拨中心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9651.32万元,占地面积为89亩(新港分公司现有土地)。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营业总收入为6189.08万元,年均营业总成本为4510.9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1678.12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13.04%,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9.2年(含建设期1.5年)。

截至2017年底,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尚需投入9651.32万元。

4、中储郑州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及物联网示范项目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约267亩,投资总额需进一步确定。本项目定位于能够提供郑州市最为全面的物流服务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可满足客户关于仓储、库房定制、集散、分拣、冷链、货代、配送、配载(零担运输)、多式联运、租赁、市场、信息服务、广告、质押、供应链管理、咨询等一体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最大限度节约客户的各项成本,共赢发展。

5、中储洛阳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约569亩,投资总额需进一步确定。本项目定位发展成为集公、铁、航空物流为一体的,具有商品分拨、运输配送、仓储、商贸、办公及保税等特色服务的区域性、综合物流产业园区,成为洛阳及豫西地区功能齐全、规模最大、分拨能力最强的区域物流中心,构架起洛阳经济发展所需的物流平台。

6、中储山西综合物流园项目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约251亩,投资总额需进一步确定。该项目定位为区域分拨中心、城市配送中心和中小企业物流基地三大方面,业务范围立足于太原市和晋中市,辐射山西省及华北地区,具有货物仓储、货运配载、商品分拨、运输配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物流服务的综合物流园。

7、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项目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约227亩,投资总额需进一步确定。项目将建立中小物流企业总部基地、智能公路港、城市配送分拨中心三大板块运营,以中小物流企业总部基地为平台,为中原各贸易公司资源整合与共享提供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以城市配送分拨中心为平台,智能公路港为保障,真正实现中原地带物流的共同配送,实现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物流资源、培育物流企业、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供应链各环节提供全程综合物流服务。

8、河北中储石家庄物流中心项目

本项目已取得土地面积约63亩,还余约430亩土地尚未取得,投资总额需进一步确定。该项目定位为公共型、综合型物流中心和区域性、城市型物流中心,立足石家庄,辐射京津冀地区,既具备一般货物仓储、装卸功能,以及大批量货物集散及配运功能,又可根据客户需求,灵活配置专用设施设备以满足特定货物专业化运作要求,发展成为针对城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提供仓储物流、城市配送、物流贸易、金融物流、装卸搬运、车辆集散、信息服务、商务办公、金融结算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型物流中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客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此预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

决定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其审计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1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201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中储集团以上市公司作为物流业务整合及发展的唯一平台和主体,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鼓励国有控股公司整体上市的指导意见和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置入上市公司、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转型、终止等方式)处理所属物流相关资产业务,以解决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在承诺履行期内,中储集团已将武汉物流服务中心大楼、成都中储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储股份,所拥有的部分土地由于城市规划已被政府收储,中储集团已履行了部分承诺。

现随着城市扩容,因当地政府规划调整、交通管制、产业格局调整等原因,导致中储集团下属物流相关企业面临土地交储、亏损及经营业绩不佳,无法按照承诺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转型或终止,且若将亏损及业绩不佳企业转让给中储股份则不利于维护中储股份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同意豁免中储集团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豁免,在承诺相关方任职的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该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相互提供物流服务的议案》

(1)本公司(含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储集团(含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中储集团(含子公司)向本公司(含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预计不超5,000万元人民币。

(2)本公司(含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储集团(含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总价款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中储集团(含子公司)向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临2018-01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确认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2017年度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5,320.55万元。

(2)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2018年度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18,000万元;为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为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有运输仓储需求的其他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接受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为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的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以具体业务合同形式予以分别约定。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业务需求,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对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协议执行,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1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该额度可由所属分公司使用,并可由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如遇授信延期,期限自动延长),并明确在此授信额度内对公司本部及天津、北京地区分公司进行分配及相应授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农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授信金额为2.55亿元人民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3.06亿元(银行规定担保金额为授信额度的1.2倍),担保到期日为2019年2月12日(此到期日为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债权人处2018年度的授信到期日,如遇授信延期,担保到期日自动延长,且与授信到期日一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农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15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民生银行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办理的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此额度是从中储股份在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分配取得)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期限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在民生银行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16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二、三、六、八、十、十二、十七、二十、二十三、二十四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17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1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5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学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公司监事高岭先生委托公司监事彭曦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7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此次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一、三、六、八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1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 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26,056,143.64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56,987,583.51元(其中置换金额44,051,120.29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98,310,176.53元(其中置换金额65,193,872.04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4,877,183.79元(其中置换金额44,745,463.79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286,532,875.81元(其中置换金额168,530,586.98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39,348,324.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5月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5,276,074.01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430,969.70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21,672,277.20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864,102.43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12,308,724.6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39,880,717.51元(此余额中不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09年12月11日、2012年3月28日和201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和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12月1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9,880,717.51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6,144,535.31元差异16,263,817.80元,原因系利息、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比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92,239,723.14元多0.86元,系因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了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股数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时四舍五入导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大宗商品市场低迷,公司拟控制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速度,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缩小,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尚能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公司已将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储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1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充分发挥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集团”)、本公司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公司(含子公司)决定与中储集团(含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纸浆、纸张、矿砂和化工产品等)及相互提供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本次与中储集团(含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相互提供物流服务的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杨征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双方互销售物资及提供物流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中储股份(含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本公司(含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名单附后),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国物资储运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资委等有关文件关于国企改革和公司制改革的政策精神,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名称由"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变更为"中国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后又变更为“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资本:239928.53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销售食品;无船承运;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为货主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 产 状 况 表

单位:亿元

经 营 情 况 表

单位: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合作方:(1)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2)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2、协议签署的日期:2018年3月15日

3、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始至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4、协议的生效日期: 2018年3月15日

5、协议所涉及金额

(1)本公司(含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储集团(含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中储集团(含子公司)向本公司(含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预计不超5,000万元人民币。

(2)本公司(含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储集团(含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总价款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中储集团(含子公司)向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总价款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6、交易的结算方式

双方互销售物资及相互提供物流服务,做到每笔结算,达到日清月结。

7、交易的定价政策

双方互销售物资及相互提供物流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储集团(含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拟发生交易的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名单

单位:万元

拟发生交易的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名单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8-01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7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15日,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杨征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中储股份(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和中国诚通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同意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为中储股份(含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后续以具体业务合同形式予以分别约定。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前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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