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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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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时间:2018年3月3日至2018年3月13日。

公示方式:公司于 2018年3月3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专业人员、基层主管/专业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包括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公司中层管理/专业人员或基层主管/专业人员,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计划的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年 3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5),定于 2018 年 3月 1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9日下午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3:00至2018年3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2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9、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OP400和核心骨干持股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合伙人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TCL集团全球创享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方案1.00-5.00、7.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针对议案 3.00、4.00、5.00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表决事项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3313801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张博琪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10);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11)。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 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