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15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3月1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1.90万股。

根据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集团”或“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18年3月15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2月29日作为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5名激励对象授予5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12月29日

2、授予数量:51.90万股

3、授予人数:195人

4、授予价格:15.42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价格的调整、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中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需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9人调整为195人,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52.46万股调整为51.90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5人,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锁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4日就公司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320ZB00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月24日,公司已收到195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8,002,980.00元(捌佰万贰仟玖佰捌拾元整),其中:股本519,000.00元,资本公积7,483,98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51.76万元,股本人民币21,151.76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4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9号。截至2018年1月2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1,203.66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21,203.66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5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激励计划授予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经计算,合并报表口径2017年-2020年各年度进行分摊的成本暂估如下:

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报备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320ZB0001号)。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杨卫东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3月5日公告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01%股份的股东杨卫东,在2018年3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监事欧阳敏先生已申请辞职,鉴于欧阳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冯波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冯波女士简历如下:

冯波,女,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79年9月参加工作。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测绘专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历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道路设计室工程师、政治处副主任、人力资源处主任,现任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人力资源处主任。

持有本公司股票1,952,985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3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27日10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3楼会议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

至2018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3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