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8-00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济青改扩建工程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1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297.96亿元的38.65%。
根据2017年度工程进展,对济青高速原有硬路肩、路缘石、涵洞及服务设施等部分资产进行拆除。根据被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拆除比例及净值率等因素,经核实计算,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为1,250,523,600.98元,账面净值为475,654,209.60元。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下降356,740,657.2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8-00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3月16日(周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济青改扩建工程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1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297.96亿元的38.65%。
根据2017年度工程进展,对济青高速原有硬路肩、路缘石、涵洞及服务设施等部分资产进行拆除。根据被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拆除比例及净值率等因素,经核实计算,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为1,250,523,600.98元,账面净值为475,654,209.60元。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下降356,740,657.20元。
会议认为,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济青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能够真实、合理的反应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6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济青改扩建工程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5.1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297.96亿元的38.65%。
根据2017年度工程进展,对济青高速原有硬路肩、路缘石、涵洞及服务设施等部分资产进行拆除。根据被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拆除比例及净值率等因素,经核实计算,拆除资产的资产原值为1,250,523,600.98元,账面净值为475,654,209.6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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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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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2016年1-12月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2017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为工程进展需要,预计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下降356,740,657.20元(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2017年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报废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及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济青改扩建工程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征求了独立董事意见,提交了监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济青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能够真实、合理的反应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