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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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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8-临020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15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华证价值36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追加通知书。

●委托理财期限:1年

为加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和2017年5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银行理财计划的提案》,会议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自有的流动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临23号)和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临37号)。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6日、9月11日和2018年3月15日签署《华证价值36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华证价值35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追加通知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投资信托产品,预期投资收益率7%。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 产品名称:华证价值36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9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追加通知书(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产品

3. 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预计收益: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为7%

6. 管理及托管费用:华证价值36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费用0.10%/年,托管费0.01%/年;华证价值3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追加通知书的管理费用0.30%/年,托管费0.01%/年

7.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委托人书面认可的银行存款、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收益权、债权、股票收益权、委托贷款、资产收益权以及中国证监会未禁止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比例为0-100%。

8. 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1年

9.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管理人及托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存在的风险:本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定增值。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