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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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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1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许龙女士持有公司220.08万股份,与一致行动人段智瑞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99.08万股(许龙女士为段智瑞的母亲,段智瑞为未成年人),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前述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许龙女士于2017年11月22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072”)。

●截至2018年3月14日,许龙女士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间过半,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截至2018年3月14日,许龙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

2018年3月15日,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许龙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主体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公司股东许龙女士;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许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30%。

(三)减持计划期间及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进展情况

根据许龙女士的通知,截至2018年3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过半,许龙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截至本公告日,许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8万股,与一致行动人段智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9.08万股(许龙女士为段智瑞的母亲,段智瑞为未成年人),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前述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二)减持承诺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许龙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许龙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详细研读减持计划,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许龙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