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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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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国信证券计划召开“11柳化债”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2018-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公告编号:2018-038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国信证券计划召开“11柳化债”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国信证券计划召开“11柳化债”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8年3月19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柳化股份”)接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发来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召开“11柳化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国信证券计划近期召开“11柳化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过去历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皆因债券持有人出席比例无法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而造成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在正式召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前,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待根据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并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提请审议的具体议案等事项后,受托管理人将按照《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也提请债券持有人持续关注后续通知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召开“11柳化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二、“11柳化债”相关风险提示

1、2018年1月31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11柳化债”已于2018年1月31日视为提前到期。

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11柳化债”自2018年1月31日起停止计息。

3、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债券及其利息存在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已通知截至目前持有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法院要求,柳化股份债权人(含债券持有人)应当在2018年3月31日前向柳化股份管理人(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北鹊路67号双冲桥南面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张魂丽、纪雅南;联系电话:0772-255810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提醒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5、因柳州中院已裁定公司重整,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鉴于柳化股份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3月20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划召开“11柳化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发行人”或“公司”)近期相关公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 年1 月31 日裁定受理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133”,以下简称“11 柳化债”)停止计息,本金及其利息存在不能全额清偿的风险。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计划于近期召集“11 柳化债”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1 柳化债”公司债券未兑付票面余额555.40 万元。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截至2018 年3 月15 日债券持有人名单了解到,“11 柳化债”债券持有人基本为自然人,平均持有量相对较少,持券较为分散。

鉴于过去历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皆因债券持有人出席比例无法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而造成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在正式召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前,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待根据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并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提请审议的具体议案等事项后,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发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也提请债券持有人持续关注后续通知及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