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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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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73,332,383.97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4,666,476.80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839,285,166.63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897,951,073.80元,拟按截止2017年末的股本1,893,312,1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合计应派发现金股利132,531,848.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65,419,225.61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公司产品主要是整车和客车底盘,其中整车产品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包括SUV、MPV、轿车、IEV纯电动乘用车等产品,商用车产品包括轻型货车、重型货车、多功能商用车、客车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面对异常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深化技术创新,强化变革调整,持续践行“六化”要求,大力推进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积极践行营销创新,强化了内部协同,公司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在零部件采购环节,公司采取自配+外购模式,其中乘用车发动机自配率达100%,商用车发动机自配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坚持开发和培育“规模与效益、质量与成本协调平衡,持续协同发展”的高水平零部件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生产制造环节,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已形成整车生产基地和发动机、齿轮箱等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在销售服务环节,公司整车主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通过经销商为客户提供整车、零部件销售和售后服务。海外市场方面,构建了以授权海外经销商经销公司产品、委托国内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和在海外建立子公司直接经营三种业务模式为主的主要销售网络结构。

(三)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7年全国汽车行业共产销汽车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同比增长3.19%和3.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1.27个百分点和10.6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2480.67万辆和2471.83万辆,同比增长1.58%和1.40%,商用车产销420.87万辆和416.06万辆,同比增长13.81%和13.95%。汽车行业增速大幅回落,行业保持微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51.09万辆,同比下降20.58%,实现营业总收入492.03亿元,同比下降6.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亿元,同比下降62.8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第五条“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应视为“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公司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该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安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