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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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上传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15: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总裁王晓雯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3人,代表股份:5,292,554,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51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3人,代表股份:4,405,538,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9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80人,代表股份:887,015,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8119%。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290,354,48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584%;反对2,200,2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41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74,24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6831%;反对2,200,2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316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292,529,68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95%;反对25,0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049,44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50%;反对25,0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5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鑫、罗超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

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姚军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姚军简历如下:

姚军,男,1960年出生1月生,1985年9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华侨城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总裁、总裁助理、旅游事业部总经理,曲阜孔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锦绣中华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深圳世界之窗副董事长,北京华侨城总经理、副董事长,国际传媒总经理、董事长,云南华侨城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持有本公司股份2,84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6%,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1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现场推选,会议由监事陈跃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陈跃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陈跃华简历如下:

陈跃华,男,1963年9月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硕士。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4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跃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5%,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