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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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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占飞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联化”)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0%,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远兴”)持股20%。博源联化为公司的甲醇生产企业,拥有产能100万吨/年的天然气制甲醇装置。

博源联化近几年受甲醇市场及天然气季节性供气影响,连年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为了充实博源联化的营运资金,改善其财务结构,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优化博源联化财务指标,确保博源联化在当前甲醇市场持续好转的前提下持续、安全、稳定运行。公司拟豁免博源联化欠公司的往来款16,900万元,博源联化因本次债务豁免而确认的资本公积由公司单独享有,中煤远兴不享有。

因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部分董事、总经理在中煤远兴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煤远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宁秋实

2、注册资本:103,239.90万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089568072E

4、企业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化工项目区

5、经营范围: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销售。

6、股权结构: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关联关系:因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董事、总经理任中煤远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中煤远兴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察汗庙嘎查

3、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7月12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甲醇、异丁基油、氮气、氧气、驰放气(主要成分:氢气、氧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甲醇批发;天然气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贸易;技术服务(包括:甲醇制造,机械设备、仪表、电气、锅炉与发电的运营和维护、节能与优化)。

7、与公司关系:博源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煤远兴、博源联化于2018年3月16日共同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豁免博源联化债务16,900万元,博源联化因本次债务豁免而确认的资本公积由公司单独享有,中煤远兴不享有。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博源联化是公司重要的甲醇生产企业,2018年甲醇市场相对好转,天然气恢复供应,博源联化一套40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18年3月4日正式恢复生产,另一套60万吨/年甲醇装置计划于近期恢复生产,博源联化目前尚有6.75亿银行贷款。公司本次豁免其债务,有利于优化博源联化财务指标,改善其财务结构,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充实博源联化的营运资金,确保博源联化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豁免博源联化债务,博源联化因本次债务豁免而确认的资本公积由公司单独享有,中煤远兴不享有,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公司豁免博源联化债务,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煤远兴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豁免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债务的关联交易,旨在改善博源联化财务结构,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确保博源联化在当前甲醇市场持续好转的情况下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豁免控股子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实地”)、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煤化工”)、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联化”)、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碱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42,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为中源化学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中源化学另一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不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中源化学就上述贷款提供的25,000万元担保。

2、公司为博大实地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大实地拟向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敞口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博大实地另一股东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不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大实地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大实地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敞口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

3、公司为博源煤化工1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煤化工拟向鄂尔多斯银行伊金霍洛旗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博源煤化工另一股东Resources Investment(H.K.) Limited不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煤化工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煤化工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15,000万元担保。

4、公司和中源化学为苏尼特碱业3,5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担保,公司为苏尼特碱业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担保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苏尼特碱业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公司和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敞口担保金额合计3,5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苏尼特碱业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苏尼特碱业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敞口提供的3,500万元担保。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苏尼特碱业拟向鄂尔多斯银行锡林郭勒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苏尼特碱业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苏尼特碱业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敞口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

5、公司为博源煤化工2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公司为博源联化67,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股权质押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煤化工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述两笔贷款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两笔贷款同时需公司分别以持有博源煤化工6.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计质押博源煤化工12.8%股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中源化学截止201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99.58亿元,净资产49.13亿元,未分配利润21.77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9.51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博大实地截止201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50.34亿元,净资产18.05亿元,未分配利润0.10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0.51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博源煤化工截止201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19.58亿元,净资产10.35亿元,未分配利润4.69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1.63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博源联化截止201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9.19亿元,净资产-0.91亿元,未分配利润-7.74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0.48亿元。博源联化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苏尼特碱业截止2017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12.04亿元,净资产8.95亿元,未分配利润-0.72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0.19亿元,具有反担保的实际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117,4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固体饮料、食品、保健食品、消毒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凭有效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生产经营)。

7、与公司关系: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中源化学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6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磺、液氨、液氧、液氮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5日)一般经营项目:化肥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业务;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7、与公司关系:博大实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博大实地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尔台格办事处

3、法定代表人:付永礼

4、注册资本:37,298万元

5、成立日期:2005年2月3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生产(仅限湾图沟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53年10月11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40年3月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9日)洗选、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煤化工机械设备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博源煤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博源煤化工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察汗庙嘎查

3、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7月12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甲醇、异丁基油、氮气、氧气、驰放气(主要成分:氢气、氧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甲醇批发;天然气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贸易;技术服务(包括:甲醇制造,机械设备、仪表、电气、锅炉与发电的运营和维护、节能与优化)。

7、与公司关系:博源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3、法定代表人:吕永明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4日

6、经营范围:纯碱、小苏打、芒硝、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饲料添加剂碳酸氢钠的生产、销售;免烧砖、白灰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系:苏尼特碱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

苏尼特碱业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4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博源联化、苏尼特碱业贷款提供担保,中源化学为苏尼特碱业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是国内最大的天然碱加工企业,其生产的纯碱、小苏打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经济效益良好,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博大实地是公司控股的煤制尿素主要生产企业,博大实地年产5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属于煤化一体化的坑口尿素项目,具有一定的成本竞争优势,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4、博源煤化工是公司主要煤炭生产企业,核准产能450万吨/年;博源联化是公司控股的天然气制甲醇生产企业,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博源联化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且博源联化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贷款担保全部为续贷,无新增担保,公司分别与中源化学、博大实地、博源煤化工、博源联化、苏尼特碱业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6,413.3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5%。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8日15:00至2018年4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18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8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8年4月8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9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