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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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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18-02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范庆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范庆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任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范庆伟,成员:李会君、宋银立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丁乃秀,成员:樊培银、范庆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樊培银,成员:范庆伟、丁乃秀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樊培银,成员:丁乃秀、迟娜娜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1、聘任李会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刘克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聘任迟娜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聘任郭成尼先生为国际销售总监;

6、聘任张会亭先生为研发技术总监;

7、聘任崔兴建先生为质量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刘克平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个人简历附件:

1、范庆伟先生,男,汉族,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至198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助理工程师;1988年至1995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任分公司经理;1995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莱州伟隆执行董事、伟隆五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伟隆流体执行董事、英国伟隆董事兼经理、美国伟隆董事、惠隆投资执行董事。

范庆伟、范玉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5.25%和3.75%的股份,同时,范庆伟还通过持有公司法人股东惠隆投资72.73%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4.3638%股份,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其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3638%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范庆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会君先生,男,汉族,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8年在青岛电站阀门厂任工程师;1998年至2004年任青岛伟隆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会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4506%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会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高峰先生,男,汉族,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山东蜂星电讯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高峰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2070%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高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克平先生,男,汉族,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1997年历任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工程师、科长、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1997年至2000年历任山东潍坊宝玉石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至2007年历任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克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间接持有本公司0.1776%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刘克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迟娜娜女士,女,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迟娜娜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0.354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迟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郭成尼先生,男,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至1992年任青岛市八大关宾馆职员;1993年至1994年任崂山工具厂销售经理;1995年至今历任伟隆经贸、伟隆有限、伟隆阀门部长、销售总监等职务。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国际销售总监。

郭成尼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1152%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郭成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会亭先生,男,汉族,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至1999年4月任青岛阀门厂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18年3月历任伟隆经贸、伟隆有限、伟隆阀门部长、研发总监等职务。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研发技术总监。

张会亭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1110%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会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崔兴建先生,男,汉族,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98年7月历任青岛电站阀门厂锻造分厂职员和技术组长;1998年8月至2002年3月任青岛海力阀门锻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3年7月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部长;2003年7月至2012年3月历任伟隆经贸、伟隆有限、伟隆阀门部长;2012年3月至2018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质量总监,现兼任惠隆投资监事、伟隆五金监事。

崔兴建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1068%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崔兴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王令江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令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王令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出生,2003年3月职业中专毕业,2003年3月入职青岛伟隆公司试压工,2006-2008年担任喷涂班班长,2009-2015年担任车间主任,2016年至今担任生产部副部长。

王令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令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公司拟任董事长范庆伟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范庆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董事长的条件,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选聘程序合法

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李会君先生、高峰先生、刘克平先生、迟娜娜女士、郭成尼先生、张会亭先生、崔兴建先生的任职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李会君先生、高峰先生、刘克平先生、迟娜娜女士、郭成尼先生、张会亭先生、崔兴建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聘任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也不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各自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

樊培银:

宋银立:

丁乃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