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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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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8-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前,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6,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9%),为公司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福斯特集团于2018年3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设立的“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减持6,681,22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交易价格30.31元/股,交易总金额202,507,778.20元。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福斯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608,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收到福斯特集团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福斯特集团已完成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斯特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6,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2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福斯特集团《关于拟减持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福斯特集团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不超过(含)750万股公司股份,减持股票金额合计不超过25,200万元,最终减持的股份数量及价格以最终实际执行交易情况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福斯特集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福斯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4)福斯特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2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广发资管设立“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福斯特集团拟减持的福斯特股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3月21日,“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30.3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6,68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202,507,778.20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上述已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8年3月21日起12个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2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2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拟减持的福斯特股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3月21日,“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30.3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6,68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202,507,778.20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上述已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8年3月21日起12个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