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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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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滕用庄、肖阳、刘微芳、吴丹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11: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其中陈为味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猫诚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日起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核查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将与本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诚股份”)发生销售商品和采购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不会超过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猫诚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7275687D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汤圣平

住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上大路678号3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运动器材、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家居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办公用品、眼镜(除隐形眼镜)、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猫诚股份总资产71,812,848.30元,净资产34,419,637.34元;2017年度,猫诚股份营业收入363,799,961.56元,净利润5,059,482.44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于2015年4月投资参股猫诚股份,公司持有猫诚股份37.96%股权,公司高管郑顺辉为猫诚股份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为味为猫诚股份监事,猫诚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猫诚股份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采购

公司预计将与猫诚股份发生采购服务(在猫诚股份平台投放广告)的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全年相关费用在300万元(不含税)以内,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相关协议将视公司需要于广告投放前签署。

(二)关联销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

2、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猫诚股份(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1月在漳州东山签订了《经销商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经销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经销产品: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海欣”牌即食休闲系列产品。

3)经销价格: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授权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体系,以及和价格管理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或其他市场因素,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厂价”和“零售终端价”,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4)经销区域:经甲方授权,乙方有权在中国电商网络渠道经销合同产品;但乙方及乙方的下级经销商不得跨区域经销,严格遵守甲方区域管理规定。

5)对账结算:甲、乙双方每月至少对账一次,除每月最后一天对账外,其他对账时间由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猫诚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猫诚股份的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休闲食品的互联网渠道销售和品牌推广,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猫诚电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8-01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不会超过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 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8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2018年3月22日,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3,800万元。

具体理财产品明细请关注公司将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