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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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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365天,预计年化收益率8.00%,

公司本次拟投资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产品类型和风险控制作了详细的说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46.57亿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由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

3、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4、截2017年底财务,实现营业总收入29.41亿元,净利润16.29亿元,资产118.25亿元,净资产97.46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用于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365天,预计年化收益率8.00%。

(二)产品说明

根据《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采用组合投资方式,按照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原则进行多元化动态资产配置。投资范围如下:银行存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等其他由受托人根据其他信托合同约定所确定的产品。本信托计划财产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QDII产品以及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货、股票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等);不得投资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项目。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过程中,受托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关联交易,并将于关联交易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受益人披露。

(三)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将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法律与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监管机构对于金融机构以及信托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变化等,可能影响信托计划的运行,导致信托产品财产的损失。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利率、供求关系等市场因素变化导致的投资品价格下跌而可能带给委托人和受益人的风险。

3、信用风险

因为在投资组合中配置债券,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问题导致到期不能偿付引起的损失,及投资组合中配置有信托收益权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所投资的信托收益权对应信托计划的当事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文件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发生未按时足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等违约情形,从而影响受托权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4、管理风险

在信托单位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因其知识、管理水平有缺陷,获取信息不完全或存在误差,以及对经济形势、政策走势等判断失误,从而影响信托资金运作的收益水平和收益兑付。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启556号天诚聚富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对其公司背景,产品特征,以往经营业绩及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论证,该公司发行的同类信托产品历次均实现了较良好的兑付,经营情况稳定,最近两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本金部分)为9.1119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