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武汉纺织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武汉纺织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 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甲方)与武汉纺织大学(以下统称武纺或乙方)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武汉纺织大学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公立高等院校)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

主要业务:武纺是全国唯一以“纺织”命名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学科专业贯穿纺织全产业链,在纺织学科战略前沿技术、行业原创技术研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优良传统和行业优势。

武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武纺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协议为公司与武纺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按照“产学研合作的典范,军民融合的标杆”的要求构建战略性、紧密型的全面合作关系,共建以“际华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中心”为载体的科技创新平台,乙方为研究院提供场地和常设研究队伍,双方深入开展职业装设计研发、应急救援等特种安全防护服装设计研发和功能性、前瞻性纤维材料研究,涉及的具体研究项目及项目经费由双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领域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重点开展纺织基础材料研究、职业装设计、高层次人员培训、优秀毕业生实习等方面的合作。辅助际华集团建立职业装备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并作为智库为际华集团建立智能化生产工厂提供咨询服务。

2.以“1+1”模式打造平台。即以“际华武汉纺织大学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推动“际华产业联盟”以军民融合的模式加速运行。将研究中心建成为特种安全防护服装设计和DB保障系统研究的主要技术支撑机构,辅助际华集团将际华产业联盟建成汇聚成果、实现军民融合、推广产业化实施的技术服务平台。同时,以际华产业联盟支撑研究中心工作开展,为研究中心研究成果产业化实施提供保障。研究中心以“设计”和“材料”为重点展开深入合作。设计方面,主要围绕职业装设计研发、应急救援等特种安全防护服装设计、展示发布等展开合作;材料方面,重点开展DB作战相关的特殊功能性材料(阻燃、防静电、保温、防辐射等)以及特殊工服材料的研发。

3.双方以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共建“安全与防护纤维材料实验室”,主要为人体工效设计、服装性能检测、材料测试等方面提供专业和高质量的检测服务,力争两年内在防辐射、阻燃、特殊工种防护等领域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将乙方作为科研合作和技术依托,以乙方的先进适用技术转化为重点,采取委托研发、合作研发、技术有偿转让、新成果推广、专利独占许可、专利技术研发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合作。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对双方提出的科技协作项目实行一项一议制,由双方指定的具体团队在本协议原则下另行签署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具体项目项下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3.甲方主要在项目研究经费和中试及产业化条件方面给予投入,投入内容按照具体项目运行情况单独协商;乙方主要在研究团队、场地条件、运行机制等方面给予投入和保障。

4.甲方投入经费所购置的相关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作期限或约定范围内具有使用权,并有维护维修保养义务;同时乙方已有实验资源为双方合作提供服务。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合作期限5年,期满前60日双方就是否延续合作期限再行商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意向合作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与武纺的合作,立足于军民融合及产研结合,有利于推动公司新型纺织材料和特种防护服装的研发,对于公司研究总院实体化建设以及应急救援领域市场开拓具有重要作用,是公司的现有主营业务,不涉及公司经营转型。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文)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发行了534,629,404股A股股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持续督导,指派沈奕先生、司宏鹏先生为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接到瑞银证券的通知:司宏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际华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际华集团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瑞银证券委派王欣宇先生接替司宏鹏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际华集团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沈奕先生和王欣宇先生。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欣宇,男,保荐代表人,现任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曾作为项目负责人及保荐代表人参与主办了中国中车120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还曾主持或参与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项目、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