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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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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第二次
受限开放申购和赎回结果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关于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以下简称“《开放公告》”)。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丰饶定开债券,基金代码:000329)的第二个运作周期第二次受限开放期为2018年3月21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在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2018年3月21日鹏华丰饶定开债券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为0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405,701,505.89 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本次开放当日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鹏华丰饶定开债券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据此确认的鹏华丰饶定开债券申购总份额为0份。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则对当日赎回申请按33.548344%比例部分确认,最终确认赎回总份额为136,106,136.63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8年3月2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鹏华丰饶定开债券的全部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按33.548344%比例对赎回申请进行部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投资者可于2018年3月2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和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8年3月21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为907,374,285.09份,本次开放期结束后,净赎回数量为136,106,136.63份,占本次开放期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4.9999993%,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关于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8年03月23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3日

关于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3月22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2018年3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五、特别提示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18年3月23日起,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仍照常办理。自2018年3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清算。

3、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