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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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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2018-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02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名称:《常德市桃树岗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50,498,560.18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工期:240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协议签署后,上述协议执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此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环境修复板块未来的业务拓展。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近日与常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常德市桃树岗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现对合同签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名称:《常德市桃树岗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50,498,560.18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工期:240日历天。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发包人:常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定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808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双方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二)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

(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并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

(3)发包人应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

(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承包人: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相关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环境修复板块业务的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有积极意义,将增强公司环境修复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对公司致力于环境综合治理的业务发展战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常德市桃树岗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