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子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核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sxg1909.com)公示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18年3月7日通过公司网站(www.sxg1909.com)发布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就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7日。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系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
(5)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名单中未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8、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