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版)
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包括为病人提供无创、全面的肿瘤基因检测服务、开发为病人血样采集及运输的专有套件、开发肿瘤细胞测序的专有软件、提供全面可操作的肿瘤基因检测报告并积累肿瘤数据库等。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318,478美元,净资产4,183,268美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189,867美元,净利润-10,457,937美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Cynvenio Biosystems, Inc.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签约情况:公司与健康元于2016年10月25日签订了2017年-2019年三年持续性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各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价格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的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因此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是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在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根据需要实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保荐机构意见
《丽珠集团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勿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丽珠集团与健康元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8,60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82,000.00万元;
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
3、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
4、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9,000.00万元;
5、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
6、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
7、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
8、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4,500.00万元;
9、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
10、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9,000.00万元。
11、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
12、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9,600.00万元。
13、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63,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23,362.36万元)的比例约为50.13%,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有除对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拾捌亿捌仟陆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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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拾陆亿叁仟壹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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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试剂公司”另一股东——珠海正禾有限公司(持有试剂公司股权49%)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试剂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单抗公司”)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单抗公司49%股权)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单抗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丽珠”)另一股东——丁公才(持有上海丽珠49%股权)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上海丽珠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上述担保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563,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23,362.36万元)的比例约为50.13%,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26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4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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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26日
住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4,645.083700万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生产;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三类及二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核素设备;二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器具除外)的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特殊管理诊断试剂除外)的销售;按珠外经贸生字[2003]92号文经营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的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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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单抗大楼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53,333.000000万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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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09日
住所:珠海湾仔珠海保税区内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12,828.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具体经营范围按药品生产许可证粤20110242执行)、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仓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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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13日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路73号(办公地)福州市福清江阴工业集中区(生产地)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4,170.00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抗菌素类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中间体和制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料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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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8日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13,492.5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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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1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14,9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中西药、中西成药,研究、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批发保健品;中成药的生产、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前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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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4日
住所:广东韶关市工业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6,156.10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医药制剂、医药原料,(以上项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涉证商品除外),各种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品、各类新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产品内外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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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住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东侧建忠大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精氨酸;辅酶Q10;卡那霉素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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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住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南侧头石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
经营范围:兽药:盐霉素钠、盐霉素预混剂、恩拉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洛伐他汀;霉酚酸、美伐他汀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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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住所:焦作市马村区万方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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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6月22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
经营范围: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载明,不属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如需了解经营范围,可通过登录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看商事主体章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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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4月11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桂桥路1150号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8732.89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激素类)、粉针剂(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生产(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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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申请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及偿债能力。
2、公司持有试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试剂公司的其他股东——珠海正禾有限公司已按其持股比例49%提供相应担保,并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公司持有单抗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单抗公司的其他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其持股比例49%提供相应担保,并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4、公司持有上海丽珠的股权比例为51%,上海丽珠的其他股东——丁公才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49%提供相应担保,并已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49%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5、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15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23,362.36万元)的3.40%,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23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其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4万元整(含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具有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有关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