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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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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减少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货币政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效增强公司现金流,同时该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为此该财务资助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而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服务费用,为此该融资担保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2017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后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5月17日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推荐马凤英、胡清涛、沈春三位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沈春为职工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从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推荐马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推荐胡清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推荐沈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5月17日任期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推荐马凤英、胡清涛、沈春三位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沈春为职工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各候选人简历如下:

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马凤英:女,汉族,1973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经济师;现就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界龙村民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工作经历:

胡清涛:男,汉族,1976年7月生,本科;现就职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监事;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经历:

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沈 春:男,汉族,1980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经济师;现就职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董事;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1号)的许可,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3,1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7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662,773.58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8,000,000.00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94,662,773.58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48,679.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094.34元,已于2015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26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情况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金额为5,404.54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32,537.21万元,其中:股权收购项目投入金额为11,266.28万元,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投入金额为7,270.9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金额为14,000.00万元。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6,382.24万元,均为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其中包含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划至项目公司界龙扬州名都置业有限公司但项目公司于期后2017年1月23日支付的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工程款50.00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4,937.4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项目金额为4.87万元,合计4,942.29万元已全部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项目金额为49,266.2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共299.39万元,其中4.87万元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募集项目。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 2017年10月31日的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均为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294.34 万元全部转为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将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予以销户。根据该决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内余额294.52万元(含2017年10月31日至销户日之间专户利息收入0.18万元)转入公司日常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7年11月29日,公司已注销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年末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银行真北路支行、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7.4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金额为4.87万元。

本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法为购买大额存单及存入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已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存入七天通知存款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1月23日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294.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61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币2,004.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1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已包含支付发行相关费用金额人民币2,004.87万元。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4,942.2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4,937.4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项目金额为4.87万元。

注4:股权收购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按股权收购比例乘以被收购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取得。

注5: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中已包含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经营所产生的股权效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派而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累计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30,365.63万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0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65.63万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70%;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无除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2018年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预计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

2017年度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0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除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2018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8年由于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业务开发等实际经营需要,需增加资金的投入。经测算:2018年公司下属九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等单位融资人民币93,000万元,其中: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上海界龙派而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根据前述九家公司实际融资需要,公司同意该九家公司可用自有房产、土地、设备等固定资产向融资机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其融资总额;同时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前述九家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对单家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其前述融资总额。

因前述九家公司均为本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担保该九家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对前述九家公司进行融资及抵押担保和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其提供融资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2019年6月30日;每家公司在其融资总额内,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2018年由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需增加资金的投入。经测算,2018年度公司本部需向金融机构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借款及使用授信,滚动使用,但借款及使用授信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根据本公司实际融资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前述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因前述担保人均为本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担保本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上述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公司本部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及担保事宜,授权时间2018年3月22日—2019年6月30日,并签订相关借款(或授信)等协议;在前述融资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额度内,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钧德,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前、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纸箱、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1,145.2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0,595.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549.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3%,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517.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2.46万元。

(2)、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沈伟荣,经营范围:其他印刷、食品包装纸制品、纸张包装用品,铝箔制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3,040.3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4,609.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430.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41%,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215.3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3.44万元。

(3)、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经营范围:书刊制版、书刊印刷、书刊装订、包装装潢印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9,890.78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837.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052.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57%,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460.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35.66万元。

(4)、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995.1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5,756.7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238.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0%,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86.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7.42万元。

(5)、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8%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钧德,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纸制品,邮政标准用品用具的生产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710.4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873.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837.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95%,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521.0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7.11万元。

因该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较小,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88%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6)、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0.81%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任端正,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的销售、纸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51.1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359.7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691.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72%,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98.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0.67万元。

因该公司另一股东为中国日报社,地处北京地区,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80.81%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7)、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费屹立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纸箱、纸盒上光压光,照相制版,纸制品,包装材料的加工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737.15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319.9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17.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3%,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78万元。

(8)、上海界龙派而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 ,经营范围:从事包装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生产、销售可塑纸制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452.79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874.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578.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10%,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1.65万元。

(9)、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立 ,经营范围:从事包装材料及相关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材料、纸塑制品、纸制品、工业防护材料、塑料缓冲材料、植物纤维浆原料、模具、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0元,总负债为人民币0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0元,资产负债率为0%,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因该公司另一股东为昆山市常欣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地处江苏昆山地区,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75%股权,但对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1、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为其统一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总体控制担保风险。此外,前述九家被担保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同时,其作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也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前述九家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同时,担保人为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双方之间也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日常融资担保支持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2018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以上议案所审议的互相担保行为基于实际融资需要而进行;互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各被担保方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截止目前均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同时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为此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企业)累计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30,365.63万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0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65.63万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70%;公司无除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0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止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2017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下属子公司无除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4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2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8年公司(及下属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但投资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投资计划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12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为此该财务资助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17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17年末的实际拆借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净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962,2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7%。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1,80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38,726.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539.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74.09万元(未经审计)。

2017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0元。

(二)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27%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成立。2009年7月更名为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永德;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90%;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0%。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卫生洁具的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

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515.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77.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444.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7.15万元(未经审计)。

2017年度该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2018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及融资担保服务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18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人民币15,000万元)。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甲方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乙方提供的财务资助除收取相应拆借利息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费用。财务资助服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单笔财务资助短期资金拆借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8年度累计总金额及最长拆借期限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及期限。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减少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货币政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效增强公司现金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关联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4名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出席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公司《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在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次会议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有效。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而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费用;为此该融资担保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78,962,2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7%。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2001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2.7996万元,其中: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42.398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11.58%;费钧德等24个自然人出资人民币1,850.4008万元,占股份总额的88.42%。该公司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内贸易等业务。

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1,80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38,726.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539.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74.09万元(未经审计)。

2017年度该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人民币37,157.84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无需支付相关担保服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8年3月22日本公司代表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及融资担保服务的协议书》。协议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2018年度乙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甲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发生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人民币10亿元)。乙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甲方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甲方无需承担相应担保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提供担保服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单笔担保不设最长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期限。双方具体业务往来中,按照单笔业务所涉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但2018年度累计总金额不得违反本协议双方约定的最大数额。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代表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章后成立,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实际需要。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费用;故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未对本次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交易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8-01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不确定性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底公司获得浦东新区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公司的“浦东新区文化创意园”授牌认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文化创意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配合公司文创园的开发建设,同时增加公司新业务范围,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地区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战略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地区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路711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5楼;法定代表人:费屹立;注册资本:人民币66,275.3072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彩色印刷,特种印刷,电脑纸品,照相制版,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纸制品、塑料包装生产,文化用品、游戏产品研发、咨询、制作、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印刷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主要产品为彩印塑印、纸制品、PS版、印刷制版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47,705.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9,230.98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33,413.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228.21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保洁服务,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该公司设董事会,由本公司委派三名董事成员组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成员由本公司进行委派。

拟成立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万元 100%

合计 5,000万元 100%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发展以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为主的文化创意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推进公司文化创意园的开发建设,增加公司新业务范围,进一步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完毕后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项目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不确定性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为控制上述风险,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降低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引进文化创意园区开发运营专业人才,与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规范管理业务等措施来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8日

至2018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10)、第八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11)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界龙总部园一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4、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福良 樊正官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