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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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战略投资基金的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战略投资基金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变革转型,实现更有效的产业战略协同,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在产业链相关领域寻找并购重组机会,形成产业生态,打造兼具产业协同效应和财务回报效应的投资平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TCL集团”)与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多媒体”)拟共同打造目标规模约为7500万美元规模的海外并购基金及2.01亿人民币规模的国内并购基金。

海外基金拟在开曼群岛设立,基金名称为TCL Ventures Fund L.P.,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普通合伙人TCL Ventures Inc.(系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1美元,有限合伙人为Plus Incentive Investment Ltd.(系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美元,有限合伙人华星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华星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美元,有限合伙人TTE Corporation(系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美元。该基金的参与各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未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不需要董事会审议。

国内基金拟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深圳市设立,基金名称为深圳TCL战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募集金额为人民币2.01亿元,构成如下:公司与华星光电均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系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TCL新技术”)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1、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83.4亿元

经营范围: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本公司现直接持有85.7135%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11.0024%的股权,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持有3.2841%的股权。

2、 TCL新技术

公司名称: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D4栋TCL多媒体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经营范围:TV软件开发和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生产经营DVD家庭影院系统、机顶盒、数字通讯器材、卫星接收机;物业管理(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 TCL新技术为TCL多媒体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16号307-1号

法定代表人:袁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TCL集团全资子公司)持股50%、净春梅持股23%、马华持股17%、袁冰持股6%、李侃持股4%,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该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深圳TCL战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人民币2.01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惠州市TCL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合伙制运作,合伙结构如下

出资进度:首期出资25%;后续出资根据基金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由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

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为8年,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5年为退出期。为确保本基金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和有序清算,必要时可延期。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在境内外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方式退出。

2、管理模式

管理和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并组建基金的投委会,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基金对项目公司的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均由投委会决策。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3、收益分配机制:

在合伙企业每退出一个项目后,将项目所得的收入在偿还项目负债(如有)后,合伙企业将对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根据以下顺序及方式进行分配:

(1) 返还投资成本:按照各合伙人对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该项目的投资成本(包括该项目的投资本金、各项税费及分摊的合伙企业费用等)全部收回;

(2) 支付合伙人项目出资的优先回报:向全体合伙人分配该项目的投资收益,直至合伙人对该项目投资取得的投资回报率达到6.5%(复利);

(3) 超额分配:支付完上述(1)和(2)项后剩余的项目收益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30%:70%的比例分配。

项目投资回报=投资收入—投资本金—项目税费—该项目应分摊的合伙企业费用)。

4、会计核算方式: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合伙企业每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月 30日前,普通合伙人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以下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4)各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在该会计年度的变化。

四、合作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投资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也期望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由于基金所投资的方向是重点投资于在显示、多媒体、通讯等方面开发出新技术的企业、与TCL集团现有产业已存在或者是明显具有直接协同效应的创业企业、在TCL集团有意进入的新兴行业有重大技术突破,有可能协助TCL集团进行弯道超车的创新企业,不能排除产生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

如导致同业竞争的,各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允等原则协商妥善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设立产业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TCL集团与华星光电、TCL多媒体等设立境内外战略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期望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市场化的运作,在全球投资与TCL集团业务能创造协同效益的产业,特别是在半导体显示、新一代多媒体及通讯领域拥有革命性技术的公司及初创企业,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强化公司在主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六、风险提示

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在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积极敦促股权投资基金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经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深圳TCL战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