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版)
风险分析:因期交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钢材、铁矿、焦炭等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货交易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2017年4月,公司根据新形势下的公司业务发展及管控新要求,对《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对公司套保对冲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期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程、审核公司期货决策流程、对大额卖出交割进行决策等,期货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通过;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六、套保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保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锰硅等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一)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工程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1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于2018年根据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及与人民币汇率变动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新币、韩元、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交易规模:
根据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
3、交易期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入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部分需按照与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估范围在3%-12%。
四、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控制措施:
1、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
2、公司制定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风控法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的合约为正规外汇市场合约,仅允许通过银行或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参与伦敦外汇市场合约的交易,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1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8日(周三)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4日、2018年3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1、2、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4、5、6、7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陈丹红女士就议案1、2、3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11《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人陈丹红女士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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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0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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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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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下打“√”。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