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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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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0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3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1、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共实现净利润12,215,927.3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15,497.0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8,982,601.14元,本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767,104.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约定审计报酬。

1、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分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同意授权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按照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2016年度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4,425,613.53元、出售非流动资产收益216,221.33元。根据此规定,调减 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4,641,834.8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641,834.86元。该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2017年及2016年经营成果均无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二)、(三)、(四)、(五)、(六)、(七)、(十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0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3月13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卫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08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为提高资金使用率,以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委托理财的交易双方应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庆龙锶盐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应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或全国性银行,且双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庆龙锶盐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与相关银行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庆龙锶盐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根据购买时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方向主要是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

(二)产品说明

委托理财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性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三) 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庆龙锶盐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其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庆龙锶盐拟购买标的为不超过6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均属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要求庆龙锶盐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核、报告流程,并加强日常监控与核查、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龙锶盐委托理财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8-00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的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按照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2016年度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4,425,613.53元、出售非流动资产收益216,221.33元。根据此规定,调减 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4,641,834.8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4,641,834.86元。该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及2016年经营成果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

至2018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18年3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甘晨霞女士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502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