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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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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8-0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18,358,39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78,851,442.28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438,771,200.0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1,835,839.0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86,602,793.86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156,70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43,877.12万元。

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在青岛设立合作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在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作公司,共同拓展青岛区域市场。

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青岛京城开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000万元,占股权比例70%;开投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万元,占股权比例3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5、6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8-0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汤舒畅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2017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未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2017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审阅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16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5)报告期内,为缓解资金需求,加快公司在手棚改项目的开发运作,公司发起设立兴润、兴瑞基金;为把握香港证券市场投资机遇,投资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述关联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6)报告期内,公司出资 105,000 万元,认购华能资本新增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价格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7)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行为,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18,358,39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78,851,442.28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438,771,200.00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1,835,839.0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86,602,793.86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156,70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43,877.12万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4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