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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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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201号)和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的规定,为了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拟在2018年度予以更换。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立信,与其进行了沟通,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资质。自成立以来,天职国际始终保持稳健发展,年实现业务收入已近20亿元,在2017年公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百强事务所排行中位列第9位,本土所第5位。天职国际机构设置合理、内部治理完善、专业分工精细、服务品质卓越、符合现代化企业集团专业服务要求。全所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近30家分支机构。全所共拥有专业人员4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千余人,拥有ACCA、ACA、CGA、HKCPA及其他境外执业资格的员工百余人,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50余人。天职国际是Baker Tilly Internationa(全球第八大国际会计网络)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拥有广泛的国际网络资源。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事前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天职国际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天职国际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2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2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经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做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下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521.80万元。公司的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对该投资计提2,151.50万元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2017年下半年,公司持续优化资产质量,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各专业的发展方向,对各项存货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对因市场变化及技术进步引起的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521.80万元。

(二)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下属南京南自高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自高盛”)位于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建筑物属于临时性建筑,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建筑物性质的复函》(宁规函字[2018]15号),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予以拆除。

为了准确反映南自高盛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将在建工程全额计提了2,151.5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17年7-12月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21.80万元,将导致公司2017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3,651.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651.74万元。

公司本次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17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1,097.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097.2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49万元,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4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2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1-12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度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公司在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时执行2017年度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 年1 月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公司在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时执行2017年度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 年1 月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公司在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时执行2017年度财务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 年1 月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年1-12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2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后延长12个月(即2017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事项不变。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17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新增股份60,018,750股,公司股本由635,246,434股增至695,265,184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1、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5,246,434 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5,265,184元。”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18-02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口) 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 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3月24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 2018年 5 月14 日(星期一)下午 4:00 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

2018 年 5 月 9日至 5 月 14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

江苏省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星火路 8 号 H 楼三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传 真:025-83410871

邮 编:210032

联系人:俞舸 陈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

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