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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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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借款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人(被担保人):东百物流有限公司

●借款额度:5,000万元

●担保情况: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流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百物流有限公司拟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36个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借款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各方尚未签订相关贷款、担保及差额补足协议,具体内容以贷款实际发生时,各方最终实际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三、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4,809.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6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度,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丝菲尔”)、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噢姆服饰”)、深圳玛丝菲尔素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丝菲尔素”)、克芮绮亚时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芮绮亚”)分别与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在公司设立专柜用于销售品牌服装“Marisfrolg”、“AUM”、“Masfer.su”和“ZHUCHONGYUN”,公司与上述主体形成购销关系。此外,玛丝菲尔素就租赁公司场地销售“Masfer.su”服饰与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形成租赁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玛丝菲尔、噢姆服饰、玛丝菲尔素及克芮绮亚系公司关联人,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金额详见本节第(四)部分。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四)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35452H

法定代表人:朱崇恽

注册资本:36,9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祥大厦2D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从事上述产品、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以及香水、化妆品、美容品、洗护用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济信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2、深圳玛丝菲尔噢姆服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8597528Q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芳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玛丝菲尔工业厂区2#厂房5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从事上述产品、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济信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3、深圳玛丝菲尔素时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APF0P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浪腾路玛丝菲尔大厦501室

经营范围: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以及香水、美容品、化妆品、洗护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以及香水、美容品、化妆品、洗护用品的生产。

4、克芮绮亚时装(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727561A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天祥大厦2C2-1

经营范围:从事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以及香水、化妆品、美容品、洗护用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济信息咨询;服装、饰品、手提包及鞋、帽、服装面料、辅料、陈列道具和展示道具以及香水、化妆品、美容品、洗护用品的生产。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姚建华先生及其配偶朱崇恽女士系玛丝菲尔、噢姆服饰、玛丝菲尔素及克芮绮亚的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先生通过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0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上述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运营的品牌服饰“Marisfrolg”、“ZHUCHONGYUN”、“AUM”及“Masfer.su”,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且历年销售稳健,关联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玛丝菲尔、噢姆服饰、玛丝菲尔素及克芮绮亚就服装品牌销售订立了系列《合作合同书》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约定。

(二)公司与玛丝菲尔、噢姆服饰、玛丝菲尔素及克芮绮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上述关联人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四、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