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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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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 02010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41.96万元,累计使用4,841.9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725.1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841.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7日,经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986.46万元。 其中,佛山华盛洋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2,585.34万元,郑州钧达年产3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401.12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特审字第 02010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 2017 年 5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5 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本报告期末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附表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