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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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公告编号:2018-02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利欧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8年3月22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2018年3月22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3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9,754.75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65,926.425万元。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只数合并计算。

根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T+1日)主持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利欧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利欧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615,58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利欧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