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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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给予
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铭楼三层,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以上的股东。

经查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持股30%以上的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9月15日,祥云科技买入花园生物股票39.79万股,占总股本的0.22%。2016年3月4日,祥云科技卖出花园生物股票51万股,占总股本的0.28%,成交金额为1790.79万元。祥云科技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履行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后的限售义务,并且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祥云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第4.4.8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做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3月20日

关于为“方正证券-融元一方保理万科1期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3月27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方正证券-融元一方保理万科1期供应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万科链01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链01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链01ABS”设立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优01”,证券代码为“116853”,到期日为2019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优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链01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链01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