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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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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8-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1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26日起连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个月。相关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年3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3月1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以及3月1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3月26日起不超过1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

1、交易对手方类型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境外上市公司股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境外上市公司。

3、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属于公司上游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相关方已经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1号令)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规定正式向国家发改委、四川商务厅提交境外投资备案材料;目前备案工作正在审核过程中。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开展财务顾问、法律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境外投资备案工作、尽职调查、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海外收购,所涉并购资金安排、境外投资备案、相关部门的批准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