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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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内蒙古新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内蒙古新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内蒙古新圣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圣天然气”或“承租人”)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利科技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公司后于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客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对新圣天然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利科技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8年3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全部为对新圣天然气提供的担保。

为进一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2018年3月26日,新圣天然气的控股股东内蒙古新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圣投资”)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投资”)就公司为新圣天然气所提供的担保事项,分别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圣投资向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百利科技基于2017年9月27日、2018年1月2日与民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签订的《法人保证合同》,为新圣天然气与民生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2亿元。

新圣投资在此向百利科技发出不可撤销之担保函,就百利科技基于《法人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向百利科技提供等额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百利科技因担保责任所涉及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等各项责任及费用支出。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效力及于本担保函之前百利科技已承担的担保责任,本担保函在百利科技为新圣天然气提供担保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海新投资向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百利科技基于2017年9月27日、2018年1月2日与民生租赁签订的《法人保证合同》,为新圣天然气与民生租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2亿元。

海新投资在此向百利科技发出不可撤销之担保函,就百利科技基于《法人保证合同》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向百利科技提供等额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百利科技因担保责任所涉及的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等各项责任及费用支出。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效力及于本担保函之前百利科技已承担的担保责任,本担保函在百利科技为新圣天然气提供担保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