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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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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发综合”)已于2017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99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为不超过15亿元(基础发行额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G18华综1”(证券代码:143544),品种二简称为“G18华综2”(证券代码:143545)。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评级为AAA。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拟分为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00%-6.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3月28日(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簿记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月3日(T+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结果。

10、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本期债券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发行公告将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 义

在本发行配售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

本次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拟分期发行,首期拟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品种一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3月30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有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3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30日。如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30日。如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3年3月3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30日;本次债券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3年3月30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本次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八)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T日为发行首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区间为5.00%-6.50%,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以所有合规订单中利率最高者为本期发行利率,发行规模为全部合规订单合计总规模。

(三)询价时间

本期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28日(T-1日)14:00至16:00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需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8年3月28日(T-1日)14:00至16: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见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三)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每家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报价原则上只能报价一次,未经主承销商同意,不得撤回和修改。如合格机构投资者多次报价或撤回报价,须向主承销商提出申请,经主承销商同意确认后,方可修改报价或撤回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10-85721489、010-85721486

咨询电话:010-85721485、010-85721565

3、发行利率及发行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4月3日(T+3日)公告本期债券发行结果。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10亿元(含1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2018年3月29日(T日)至2018年3月30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3月27日(T-2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并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原则上按照边际量等比例进行配售,同时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可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18年3月30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投资者全称和“G18华综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1368976

大额支付行号:309290000107

联行行号:309290000107

开户行联系人:吴梦讷

银行查询电话:021-62677777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的《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请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15号丽景花园29栋1楼102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昌盛路155号

联系人:岳玲荣

电话:0756-8303128

传真:0756-830312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大厦D座6层

联系人:盛思嘉

联系电话:010-85721521

传真:010-85721489

发行人: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公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3+2年)

附件1: 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2发行公告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5年)

附件2

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账号/客户号: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部分,投资人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单一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 -5.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递、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5721489。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15号丽景花园29栋1楼102室)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签署日期: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