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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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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3,051,640.96元,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为-81,328,648.11元,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4,380,289.07元。由于本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致力于构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集成平台以及公共出行市场的运营推广。经过多年在混合动力领域的苦心经营和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条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镍产品(含泡沫镍、钢带等)、动力电池(含正极片、负极片、动力电池、动力电池能量包等)、民用电池(含端面焊、常规KH等)、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含油电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总成系统)及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营业务。主要合作伙伴包括丰田、吉利、长安、云内、海马、一汽轿车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业。

(二)经营模式

(1)生产并销售混合动力专用镍产品给镍氢动力电池生产厂商;

(2)生产并销售镍氢动力电池极片给镍氢动力电池生产厂商;

(3)生产并销售镍氢动力电池及能量包给国内外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企业、混合动力整车企业及其他企业;

(4)生产并销售混合动力总成系统、插电式总成系统、纯电动总成系统给整车企业;

(5)通过网络约车运营平台、出租车节油分成结算平台,以及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平台进行混合动力汽车运营推广。

(三)行业情况

汽车工业作为人类璀璨文明的一部分,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进入发展的稳定成熟期,但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行业,整体还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尚未成熟。尤其是我国的节能与新能源行业整体实力薄弱,优势欠缺。

面对油耗法规更加严格,排放标准更加严苛,检测规范更加动态的当前现状,传统内燃机汽车必然要转型升级。

1、节能汽车行业

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推动混合动力汽车研发,突破相关核心技术瓶颈,推动混合动力大规模发展,大幅降低乘用车平均能耗水平。《中国制造2025》提出大力发展混合动力乘用车、逐步发展混合动力商用车的整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混合动力汽车占比达到国内市场总体销量的8%、2025年达到20%、2030年达到25%的目标。

此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定了到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油耗要降到5.0L/100km的目标。为达成上述目标,混合动力汽车仍然有可预期良好的发展未来。

2、新能源汽车行业

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新能源汽车产业被列为七个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各级政府加大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减税力度及公共交通部门、政府部门的示范运营等措施鼓励其发展,并采取购置税优惠、牌照政策等方式扩大消费市场。

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增长3%左右,但新能源汽车增长超过五成。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数据,新能源汽车产销均接近80万辆,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产销量同比增速分别提高了2.1和0.3个百分点。2017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比2.7%,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7.8万辆和4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7%和82.1%;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4万辆和11.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0.3%和39.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提出,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a)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b)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c)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d)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在夯实基础业务盈利能力的同时,推动新业务成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65,058,882.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15,648.54元。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取得以下成绩:

(1)电池材料、民用电池及动力电池研发升级,持续获得市场认可

2017年度,金川科力远完成HEV车载镍氢动力电池负极关键材料——储氢合金粉的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量预计达800吨,可满足2000万支镍氢动力电池或12万辆HEV使用,将于2018年下半年实现批量生产与销售。此外,金川科力远所研发生产的民用锂电经过技术团队的不懈努力,顺利实现了产业化。报告期内,金川科力远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报告期内,科力美正式投产,年产能为11.3万台套。受凯美瑞双擎、卡罗拉双擎、雷凌双擎等车型在全球市场的广泛热销的影响,搭载于以上车型的科力美动力电池模块组需求随之增加。科力美经营状态良好,并实现盈利,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5131.17万元。

2017年6月,科霸公司二期扩产项目生产线顺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日本丰田公司的评估、审核、验收。本次量产后,科霸公司镍氢车用动力电池极片全自动化生产线产能提升一倍。同时,报告期内科霸收到以丰田为主要客户的订单追加,正负极片产销量提升,正极片销量比上年增加54.03%。科霸公司新一代镍氢动力电池能量包正式上市销售,将应用于混合动力轿车、混合动力大巴车、燃料电池大巴车、快充大巴车等车型。2017年8月23日,科霸公司入选工信部2017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

(2)30万台套总成系统项目即将产业化,技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CHS公司佛山基地项目稳步推进。截至目前,联合厂房、实验中心已全部建成,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待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后将进入试生产阶段。

2017年名古屋研究院组建了专家团队,着力于CHS公司研发项目研发和推进CHS公司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了日本技研的运营管理体系,组建了一支在系统设计、变速箱设计、电机设计、PEU设计、电池包系统设计、构成设计、评价、解析及生产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专家团队,对国内HEV、PHEV整车和总成系统技术形成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报告期内,CHS公司和云内动力集团签订合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了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推进混合动力系统在柴油机领域的应用。2017年10月31日,CHS公司与明恒公司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及《委托开发合同》,无锡明恒委托科力远开发适配柴油的CHS3800纵置混合动力合成箱A样阶段项目,并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培养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协助明恒公司完成项目的试验验证和产业化。

2017年8月,搭载CHS插电式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的吉利帝豪EC7 PHEV在上海车展亮相,该车型性能优于同级别其他车型。根据乘联会厂家批发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已销售1500多台,得到了积极的市场反馈,其中共有940台吉利帝豪EC7 PHEV进入运营推广阶段。

2017年12月以及2018年年初,公司与海马汽车、一汽轿车签订了合作协议,分别就将搭载混合动力系统的海马汽车M6混合动力整车以及一汽奔腾系列车型的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推广等领域开展合作,将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完成样车的交付,此两款车型的开发及后续的产业化发展将推动混合动力系统批量化生产,加速科力远规模化运营。

(3)混合动力汽车运营推广成果渐显,业务内容丰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搭载“科力远镍氢动力电池”及“CHS混动系统总成”的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城市公共出行领域的运营。

公司已在上海、深圳、佛山、长沙、重庆、成都、大连、厦门等15个城市推广混合动力公交大巴、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3000余辆,其中混合动力公交车约近1000辆,乘用车2000余辆。

2017年,公司将搭载CHS混动系统总成的国产混合动力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推广重点。公司已在重庆、成都、合肥、佛山、长沙等地推广吉利帝豪EC7 HEV 400台,在大连、厦门、佛山推广吉利帝豪EC7 PHEV 940台。报告期内,混合动力运营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运营区域进一步扩大,多种新型的运营模式得以实践并达到预期效果。

(4)科技研发稳步推进,注入技术研发新活力

2017年科力远所属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紧密围绕产业端进一步推进科研工作,分别在燃料电池膜电极项目、动力电池回收项目、锂电池能量包及管理系统项目、燃料电池巴士示范运行项目取得了以下进展:膜电极项目完成小试样品试制,单位面积功率密度达到工信部关于燃料电池膜电极性能的要求;电池回收项目已完成技术开发与中试验证,能够有效回收电池中98%以上的镍、钴等金属;电池Pack项目已完成车用电池包和电池管理系统的开发,船用新能源驱动系统开发,产品性能达到行业标准;燃料电池巴士示范项目完成两辆整车制备以及相应加氢站建设,各项指标和性能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非公开发行项目顺利完成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8,616,3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79.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73,222.5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1,826,756.47元。2017年11月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钟发平

2018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1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发平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总经理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3、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6、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7、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3,051,640.96元,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为-81,328,648.11元,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4,380,289.07元。

由于本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8、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划2018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钟发平先生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在实际使用授信时与各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第1、3、4、5、6、7、8、9、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4日在深圳中油阳光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殷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3,051,640.96元,上年度余下的未分配利润为-81,328,648.11元,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4,380,289.07元。

由于本报告期内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6 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1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发行A股股票78,616,3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7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826,756.4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5日为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7〕2-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975.28万元,未使用金额为48,207.40万元,分别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4.12%和65.87%;加上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6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9.82万元后,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8,360.08万元。

2017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27-00015号)。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短期融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本次借出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加投资时,公司会及时将使用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专项说明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科力远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相关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科力远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科力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短期融资,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1.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将 1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公司将1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1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017年12月22日,罗天翼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鉴于罗天翼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罗天翼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胡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6日

附:

胡静:女,40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捷投资控股集团业务董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