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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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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单位:万元

西能能源由西藏腾飞投资设立,西藏腾飞持有其100%股权。

3.项目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316室。

法定代表人:旦巴坚参。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能、太阳能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发;风能、太阳能相关设备的销售。

西藏腾能由西能能源投资设立,西能能源持有其100%股权。

西藏腾能拥有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该项目已获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腾能曲水茶巴拉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编号:藏发改能源〔2016〕849号),且该项目已纳入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2017年9月20日,西藏腾能与中南设计院签署《EPC合同》,合同金额31,672.32万元,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承包。《EPC合同》工作范围包括勘测设计及服务、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送出工程、工程保险等。该合同尚未履行。

(二)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概况

根据中南设计院出具的《西藏腾能曲水县4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境内,场址位于两山之间宽阔的峡谷地带,站址占地面积约8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

2.该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该项目由32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组成,拟安装141504块标准功率为285W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容量约为40.33MW。

3.曲水县年均日照小时数为2880.90小时,该项目所在地年太阳总辐射量6988.5MJ/m2,太阳能资源属“资源最丰富”。预计电站运营期内年均上网电量为6451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1600小时。

4.该项目建设期6个月。该项目总投资41,471万元(含流动资金12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1,11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0,194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为41,35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0,253元/kw。

5.前20年上网电价为1.05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25元/kwh(含增值税)。该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8.17%,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37%,全部投资回收期7.98年。按目前西藏地区约15%的限电水平进行修正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85%,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1%,全部投资回收期9.69年。财务评价可行。

(三)收购西能能源并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情况

新疆粤水电聘请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西能能源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聘请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1月-2018年2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鉴审字〔2018〕第015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西能能源经审计账面总资产价值为6,798,582.15元,经审计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为945,082.15元。

新疆粤水电聘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西能能源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120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能能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6,798,582.15元,评估值为6,798,3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负债账面价值为5,853,500.00元,评估值为5,853,500.00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45,082.15元,评估值为944,894.90元,评估减值187.25元。

经与西藏腾飞充分协商并经双方一致同意,新疆粤水电拟以566,936.94元的价格收购西藏腾飞持有的西能能源6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能能源向西藏腾能增资,并由西藏腾能投资建设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为41,4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20%,约为8,300万元。新疆粤水电和西藏腾飞将根据项目进展向西能能源进行增资,其中新疆粤水电出资不超过4,980万元,占比60%;西藏腾飞出资不超过3,320万元,占比40%。并由西能能源向项目公司西藏腾能增资,使西藏腾能注册资本金不超过8,300万元。西藏腾能继续履行其与中南设计院签署的《EPC合同》。

(四)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未产生关联交易;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收购后新疆粤水电持有西能能源60%股权。

(五)收购及投资建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约231.33MWp,已建成尚未投产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35MWp。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三、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股权收购完成后,西藏腾能为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总额不超过33,200万元,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拟为西藏腾能不超过19,920万元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主债权消失公司对西藏腾能的担保将自动失效。西藏腾飞将对西藏腾能项目融资提供持股比例对应的担保。项目运营期追加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同项目公司概况。

2.西藏腾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担保协议的总金额为不超过33,2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持股比例对应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9,92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将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 公司对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901,576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367,651.25万元人民币(按照2018年3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8%。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至2018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5:00至2018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17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二是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三是对韩江高陂、北江航道和弥勒城轨三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提升监事会监督合力;五是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

(三)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7,515,341,294.7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8,313,710.94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81%;营业总收入6,630,455,459.17元,同比增长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02,642.43元,同比增长17.42%。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528,636.32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952,863.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681,446.85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30,056,551.4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4,200,668.09元。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67,861.7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618,132,806.35元结转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公司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综合决定其报酬。

(八)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8年3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三)至(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六)、(七)、(九)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意见表决

1. 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19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荣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二是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三是对韩江高陂、北江航道和弥勒城轨三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提升监事会监督合力;五是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八、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全体监事签字:

谢荣光 卢大鹏 张秀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上接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