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2、具体内容为: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晋亿物流联合向关联人晋正贸易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循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借款利率为4.75%(即按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遇央行基准利率调整,当年不作调整,次年一月一日起按最新基准利率执行。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
4、借款期限:暂定五年。
5、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69%。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压力及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上述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上述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在会前提交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晋亿物流有限公司联合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暂定五年,借款利率为4.75%(即按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遇央行基准利率调整,当年不作调整,次年一月一日起按最新基准利率执行。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公司及山东晋德、广州晋亿、晋亿物流与晋正贸易签订的《借款协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0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付补助>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文件、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规定自 2017 年 5月 28 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二项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期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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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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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1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17日
至2018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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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鸿亿机械工业(浙江)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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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098888-11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俞先生 张小姐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18-01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小敏先生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7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