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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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持有的
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完成的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8-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持有的

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邦”或“目标公司”)49%的股权(4748.82万元出资额)(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交易价格:人民币8,608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武汉众邦公司4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交易情况

1、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众邦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人民币8,608万元。至挂牌期满,收到了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申报材料,意向受让方为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正煊”)。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与湖北正煊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2、2018年3月20日,湖北正煊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608万元(其中包括:本次实际支付人民币6,028万元,已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2,580万元),全部汇入了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3、2018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审核结论为:经审核,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所交易规则,特出具本交易凭证。

4、2018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608万元。

经公司核查,湖北正煊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1日;

出资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喻路889号武汉光谷中心花园A座12层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加军

主营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名称:武汉众邦49%的股权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众邦领创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小秋

注册资本:玖仟陆佰玖拾壹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整

实际控制人情况:武汉众邦领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及配件(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通信工程(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因特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集成电路、通讯设备及零部件、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股权结构:武汉众邦领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本公司持股49%。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审计单位:北京中证天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净资产价值。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武汉众邦49%的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8,608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2,58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捌拾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约定一次性付款,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6,028万元【即人民币(大写)陆仟零贰拾捌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再参与其经营管理,对本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可收回投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

七、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