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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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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0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

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履行了必要程序。

本次《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将在下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特别提示:

本次修改内容可能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规定》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对某些份额收取强制赎回费,进而影响投资者的基金交易费用。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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