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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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8-1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

(6)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13,419,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7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42,068,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8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1,350,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8,122,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7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1,350,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8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2,872,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5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575,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2%;反对5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制订《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2,869,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9%;反对5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7%;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572,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56%;反对5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0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9日